不知有多少人跟我一样每天下班回家,吃晚饭,做家务,陪娃哄娃,然后就是睡觉时间了。
看着别人的生活,过得那么精彩,实在是觉得自己的生活很不好玩啊。
昨晚在刷牙的时候,突然想起以前看过李欣频的书上有说到这样的一个事件--就是每天给自己一个角色,然后尽力去扮演他。
我可以是明星,我可以是作家,我可以是创作者,也可以是侦探家等等。
嗯,这样好像很好玩啊,每天都有不同的角色扮演,很适合我这样的戏精啊。
假装你是这个人,直到你成为这个人
相信大家都有听说过“吸引力法则”吧。这种力量真的很神奇,简单的说,就是你关注什么,就会将什么吸引进你的生活!!
所以,在今天午休的时候,听了Alice.s的分享后,更加坚定了的想法。
她说到这么一句”假装你是这个人,直到你成为这个人”。
假装你已是个出名的插画师或者找一个自己很想成为的人,看她看过的书,走她走过的路,去看她看过的地方,像她一样的思考,做她一样刻意练习。
这也就是传说中的偶像上身法吧。
这不是上天冥冥之中鼓励我做个戏精吗?
OK,既然没有,那我就创造吧!
为了防止自己从戏精走火入魔成为精分,所以,我还不是要每天换一个角色好了。我还是“假装我是这个人,直到我成为这个人”!
想想都好好玩的感觉,我就先拿自己做实验吧。
等我今年拿到了最佳女配角,大家就跟我一起来做戏精吧!
PS:其实,这一篇没想发出来的~~~自己想着玩就好了,发出来给大家看到,实在有点丢脸~~
但!
我这是在表决心呢,因为既然大家都看到了,就要说到做到,不能丢了这老脸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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