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
《论语集注》
食,音嗣。樂,音洛。○簞,竹器。食,飯也。瓢,瓠也。顏子之貧如此,而處之泰然,不以害其樂,故夫子再言「賢哉回也」以深歎美之。○程子曰:「顏子之樂,非樂簞瓢陋巷也,不以貧窶累其心而改其所樂也,故夫子稱其賢。」又曰:「簞瓢陋巷非可樂,蓋自有其樂爾。其字當玩味,自有深意。」又曰「昔受學於周茂叔,每令尋仲尼顏子樂處,所樂何事?」愚按:程子之言,引而不發,蓋欲學者深思而自得之。今亦不敢妄為之說。學者但當從事於博文約禮之誨,以至於欲罷不能而竭其才,則庶乎有以得之矣。
《论语或问》
问:“颜子‘不改其乐’,莫是乐个贫否?”曰:“颜子私欲克尽,故乐,却不是专乐个贫。须知他不干贫事,元自有个乐,始得。”
伯丰问:“颜子之乐,不是外面别有甚事可乐,只颜子平日所学之事是矣。见得既分明,又无私意于其间,自然而乐,是否?”曰:“颜子见得既尽,行之又顺,便有乐底滋味。”
问:“颜子‘不改其乐’,是私欲既去,一心之中浑是天理流行,无有止息。此乃至富至贵之理,举天下之物无以尚之,岂不大有可乐!”曰:“周子所谓至富至贵,乃是对贫贱而言。今引此说,恐浅。只是私欲未去,如口之于味,耳之于声,皆是欲。得其欲,即是私欲,反为所累,何足乐!若不得其欲,只管求之,于心亦不乐。惟是私欲既去,天理流行,动静语默日用之间无非天理,胸中廓然,岂不可乐!此与贫窭自不相干,故不以此而害其乐。”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篇》)
问:“‘不改其乐’与‘乐在其中矣’,二者轻重如何?”曰:“不要去孔颜身上问,只去自家身上讨。”
行夫问“不改其乐”。曰:“颜子先自有此乐,到贫处亦不足以改之。”曰:“夫子自言疏食饮水,乐在其中,其乐只一般否?”曰:“虽同此乐,然颜子未免有意,到圣人则自然。”
子善谓:“夫子之乐,虽在饭疏食饮水之中,而忘其乐。颜子不以箪瓢陋巷改其乐,是外其箪瓢陋巷。”曰:“孔颜之乐,大纲相似,难就此分浅深。唯是颜子止说‘不改其乐’,圣人却云‘乐亦在其中’。‘不改’字上,恐与圣人略不相似,亦只争些子。圣人自然是乐,颜子仅能不改。如云得与不失,得是得了,若说不失,亦只是得。但说不失,则仅能不失耳,终不似‘得’字是得得隐。此亦有内外宾主之意。”或问:“与‘不违仁’如何?”曰:“仅能不违。”
问:“周子令程子寻颜子所乐何事,而周子程子终不言。不审先生以为所乐何事。”曰:“人之所以不乐者,有私意耳。克己之私,则乐矣。”
程子云:“人能克己,则心广体胖,仰不愧,俯不怍,其乐可知;有息则馁矣。”
《论语新解》
一箪食,一瓢饮:箪,竹器。瓢,以瓠为之,以盛水。
在陋巷:里中道曰巷,人所居亦谓之巷。陋巷,犹陋室。
本章孔子再言贤哉回也,以深美其虽箪食瓢饮居陋室而能不改其乐。孔子亦自言,“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宋儒有寻孔颜乐处所乐何事之教,其意深长。学者其善体之。
先生说:“怎样的贤哪!回呀!一竹器的饭,一瓢的水,在穷陋小室中,别人不堪其忧,回呀!仍能不改其乐。怎样的贤哪!回呀!”
《论语注疏》
孔曰:“箪,笥也。”
孔曰:“颜渊乐道,虽箪食在陋巷,不改其所乐。”
[疏]“子曰”至“回也”。
○正义曰:此章叹颜回之贤,故曰:“贤哉,回也!”云“一箪食,一瓢饮”者,箪,竹器。食,饭也。瓢,瓠也。言回家贫,唯有一箪饭,一瓠瓢饮也。“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者,言回居处又在隘陋之巷,他人见之不任其忧,唯回也不改其乐道之志,不以贫为忧苦也。叹美之甚,故又曰:“贤哉,回也!”
○注“孔曰:箪,笥也”。
○正义曰:案郑注《曲礼》云:“圆曰箪,方曰笥。”然则箪与笥方圆异,而此云“箪,笥”者,以其俱用竹为之,举类以晓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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