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 越南房地产法详解
无忧海外置业:中国与越南一衣带水,经济贸易往来密切,近年来越南政府为发展本国经济,从多方面给予在本国投资的外来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例如免税期和税收优惠等,因此对于很多投资者而言越南的用工成本相对便宜很多,因此越来越多的全球投资者将目光投向越南,而置业或者投资之前应该先来Get一些越南房地产法。
外国企业或个人能否在越南改造或拥有其他地上资产?
外国开发商可以在取得“土地使用权”(LUR)的情况下建造地上资产。开发商对登记的资产享有所有权利益。
通常,法律不允许外国投资者直接购买资产,比如仅为购买、出售或租赁地上资产而建造的房屋。但是,法律允许外国投资者对现有资产进行改造。但改造的程度须满足的标准仍未可知。
对开发住宅区的开发商增资是否有限制?
是的,ND-CP2010年71号令规定了以下开发商可用以为住宅开发增资的方法,以及应对遵守的条件。
与信用机构、投资基金达成贷款协议的,或签发债券的,开发商不得授予借方/债券所有人购买住宅的期权。
增资,或与第二开发商达成合作投资协议,以转让LUR的开发地的。这些协议仅有可能在清场完成后,且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动工之时达成。LUR的转让只可能在技术性基建工程完成之时。
增资,或与某些实体达成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这些实体可以以现金或股权或竣工后的住房单元的形式,分享开发收益。这些协议仅能在开发批准后,房屋建设动工时,且应事先书面通知建设部。
与具有房地产企业职能的企业达成商事合作合同。合同约定开发收益可以以现金或股权或竣工后的住房单元的形式,分享开发收益。这些协议仅能在开发批准、清场完成后,场地界标备忘录移转时,且应事先书面通知建设部。
与越南法规定的适格个人订立预售合同。这些客厅仅能在项目技术设计批准后,地基竣工时,销售流程通过房产交易场所已完成,且须事先书面通知建设部。
是否对按照出资/商业合作协议可作为收益的分配住宅有任何限制?
有,在一项项目中最多只能有20%的单位可用此种形式。而且协议仅能与越南法律允许拥有住房的投资者订立。这些单位不得通过房产交易场所进行交易。但是分配这些单位则须向建设部申请确认。一旦地基竣工,开发商和投资者将订立单位购销协议。
开发商可以从住宅购买者中收取额外费用吗?
买方分期付款的买价应当与建设时间表一致,在房屋移交给买方之前,不得要求买方支付超过70%的房款。
土地使用费(LUF)和土地组建是如何计算的?何时应付款?
LUF和租金的支付是基于各省市人民委员会签发的公开土地价格表。许多因素如土地使用情况和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价值。如果是划拨或租赁的,公开土地价格表就不再反映土地的市场价格。而LUF,或地租,将会基于人民委员会认可的实际市场价值。
LUF在土地划拨时支付(对低收入人群而言可以延长一些时间)。地租可以每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如果每年支付的,租金一般为地价的1.5%,但是高于3%的高比例可能会适用于高收益的土地,不低于0.75%的比例适用于低收益的土地或农业用地。一次性支付租金的,无论土地是划拨还是租赁,基本上数额是一样的。
土地可以抵押吗?抵押登记是必须的吗?
投资者从国家租赁的土地,只能在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后才能抵押。另外,土地仅能向在越南持牌的信用机构抵押,而不得向离岸贷款人或股东抵押。
抵押登记是必须的,应当在土地使用权登记办公室登记。登记的程序很清楚。LUR登记办公室已经规定了登记手续的期限。
抵押的执行应当基于合同。如果执行未履行合同的,抵押权人可以出卖土地或要求国家机构拍卖土地变价,并起诉。
外国个人可以拥有越南的公寓吗?
可以,在五年试点项目中,如果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在越南居住许可超过一年的个人,就有权购买并“拥有”最长期限为五十(50)年的公寓:
在越直接投资的个人,或在企业中从事管理职务的个人;
对越南有贡献,并由国家主席授予奖章或勋章的个人,且对越南作出总理认可的特殊贡献的;
正在社会经济行业工作,且持有大学本科以上高等学历,以及有特殊技术知识和/或越南所须技术的个人;
与越南公民结婚的个人;
外国个人可能只能拥有一套公寓。外国个人可以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且一旦公寓出售、继承或赠与,新的所有人如果是外国人,可以再占有公寓获得五十年。如果购买者是越南人的则不受期限限制。外国人所有的公寓可以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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