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掌大笔记本电脑靠在左手臂弯里,左手掌抓着荧屏的边缘,键盘的左角顶在肱二头肌处,身子深深埋在床头的大靠背里。我一直坚持用这种姿势走网络游走。
当时是因为女友喜欢上网买的电脑,她在时,我几乎没动过电脑,她走了,也许上面还残留着她的体温,巴掌大电脑斜靠在臂弯象枕着她的人,右手手指在键盘上敲打,小小感应鼠标象个纽扣,脑子里灌着酒,心灵在尺度游走。
左臂已被烫热的电池烧了两个疤,红红的象是一个唇印。炎热的夏日我用体温传走它的挚热,寒冷冬夜它是寒舍里一轮暖阳。
每天都要抱着它诉说衷肠,它用神奇的头脑记录着我的思想,象一个温柔,暖暖的知心爱人,它用歌声驱走满屋的压抑和忧伤。
我累了睡了,把它合上静静的躺在我随手触摸到的地方。我不知何时醒来,它象一个安静的女孩陪我入梦乡,我的游走没有头绪,没有理由,不知道走多久。不知道巴掌大的它身体是否承受。也许我该给心灵放个假,但不论走到那里我都带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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