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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先生吵架了,这一架,吵得我获益匪浅!
导火索是件小事。我们做完喝蒜出了医院大门,我见他一直在接客户电话,便用滴滴叫了个车,考虑不周,叫了个出租车。我们现在还在监测期,不适合乘出租车。
先生见来了个出租,示意取消订单,还当街往我头上拍了一下。我顿时原地炸裂,火气就像咆哮的飞机一样,直冲云霄。
因为我已经严肃警告过先生,不要当着孩子面,对我用这种“暴力”动作来发泄自己的情绪,虽然他一直不承认那是暴力。
我的天,用力和暴力之间,其实只有一念之差,谁能保证自己永远不越界线?
就这样,我一天都是气鼓鼓的,情绪越来越低落。必须承认,我的“秘密清单”还不够强大,让我没能足够快地转换自己的情绪。
于是,晚上就是一场恶战。吵到最后,依然回到了永远不变的主题:
“你现在就是越来越不重视我!我说的话,你有几句放在心上的?”
当我意识到回归原点之后,我停住了,拿起钥匙,一个人走进了黑夜,走向了小区门口的广场舞大妈群。
那里有节奏强劲、歌词俗套的音乐,那里有孜孜不倦追求美好的大妈们,那里有散歩的老人和小孩,这让我觉得,世界还是有些生气的。
我开始思考几个问题:
为什么每次吵架都绕不开这个主题?我为什么如此执着于确定在他心中的位置?
1、我当初找男朋友心里就明镜似的,就想找比我成熟稳重,情商要高的,那股意念如此强烈,于是我把我的先生吸引到身边来了。
但我忽略了一点,我同时也是个比较在意他人评价的人,属于高敏感人群。吸引力法则这时候依然在起作用。
我越害怕他人的指责,宇宙就越明确我的恐惧,于是,来到我身边的这位先生,真的够“毒舌”。
我觉得我的先生真的优点一大堆,唯独一点,就是太毒舌了。好像这一天他不说点什么来打击一下我,他会吃不好睡不香一样的。
你看,我的各般意念,把先生吸引来了。此所谓,自作自受。
2、关系建立伊始,他几乎就是“跪舔式”的疯狂追求。这一下子就打动了看中情绪价值的我。此所谓,自作自受。
想到这里,我开始释怀,既然都是自作自受,何苦再去怪别人呢?解铃还须系铃人啊。
这时候,很自然的想到了最近在读的《道德经》,第13章有这么一段话: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一刹那,犹如醍醐灌顶!
世人总是对他人的“宠爱”有执念。比如,下属如果得到了领导的赏识,会欢呼雀跃。
可是,宠爱宠爱,那是对宠物的爱啊。我为何要自居卑位?万物存在即合理,在这宇宙天地间都是独特的存在,都有自己的价值。无谓高低,无谓轻重。
想到此,我起身往家走,这才意识到雨滴打落在身上的微痛感,但我心上雀跃。
感恩自己在中年重新遇见《道德经》。感谢晚上吵的这一架,我也发自内心的感恩先生。
每个人来到你生命里,都是助你渡劫的,是你生命之舟的划桨人。如果我对自己的灵魂伴侣,都能修到“宠辱不惊”,我生命里的其他关系,还会“端不平”吗?
我想起来曾经在职场里和诸多领导的不开心,大大小小的事件,原来那时的自己,那么混沌未开,一点都不懂得“自然无为的适宜”之道。
在儒家和佛家的土壤里,我好像都没有顿悟,并不是它们不好,只是因缘未到。
可喜,在今天,我意识到了“得体有分寸”的背后,是看清“宠为下”。
看到了自己在成长,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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