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来是写了一篇的,谁知越写越来劲,变成了2000多字的故事,打算拿去投稿,就不发这里了,如未成功,再分享到这儿吧。
晚上去跑了六公里,路上遇到一男生在遛哈士奇,他的狗在前面领路,时不时回头看看自己的主人。好像在说:“嘿,那个铲屎的,你跟紧点。”
突然好羡慕他,幸福的生活不过如此吧。我走得比较快,赶上了他们。路过哈士奇跟它打了个招呼,它竟然就跟在我左右了,这只狗有灵!直到岔路,它还跟着,主人叫了它名字,它才不得已掉头。哈哈哈,我果然是招狗喜欢的,虽然也不知道这有什么好骄傲的。
于是开始幻想着自己未来的生活,一人一猫一狗,足矣。似乎是不需要男主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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