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房东小明
图片来源:网络
在知乎上看到一条问题,说:小姐到底值不值得同情?
这个问题可以说是很有讨论性,现如今已经少有哪家店还把那些女人称之为“小姐”了,大多数都为“陪唱”。
那这篇文就用“陪唱”来代替吧。首先关于一些暗地的事情就不多说了,各位应该也是心知肚明,直接步入主题,同情or不同情。
陪唱这个行业向来都于利益挂钩,这也就形成了双方都同意的交易模式。
有许多人会说,大多数女孩都是因为生活、亲情等,才迫不得已步入这个行业。
即便你的想法很美满,可现实依旧残酷。说一个很大众化的情况,大多数陪唱在客户身上赚到钱,转身就换场子找“男性陪唱”去了。
你能管这个叫迫不得已吗?
还有人会说,许多女孩是一步一步才迈入这个深不见底的深渊,她们的初心只是做个普通的服务人员,陪客户喝酒唱歌。
是的,可能是的,绝大多数人之所以劝阻女孩子别踏进这个行业,就是因为这是个能让人自甘堕落的场所,它充满诱惑力,让许多年轻的姑娘都体验到了什么叫“躺赚”,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说来可悲,却又令人无奈。事业女强人很少,能坚持做事业的女强人更少,吃青春饭总是受许多年轻人的喜爱。
其实说简单点并且露骨点,若是非要说成是生活无奈之举,那也是因为个人能力不足,却需要一份高薪水的工作。(只是说绝大多数)
现实生活中找一份工作并不难,人们之所以说很难,大多数都是想找一个有前途的工作,如果单纯为了活下去,那样的工作多得是。
自甘堕落与迫不得己,完全是两回事,为何要把它们混为一谈呢?
总结起来,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了。同情?应该同情,灵魂与肉体统统失散,每天犹如行尸走肉,当然值得同情。
不同情?确实不必同情,双方共赢的模式下有什么可同情的,哪一方都对这次交易很满意,又何须同情呢?
往往有许多人都之所以选择同情,大多数是听了“陪唱”们所说的个人经历,被为之感动为之惋惜,可这些个人经历大多数都是编的故事。
也许每个人的人生都有自己的迫不得已,有人诉苦说生活强迫他做了许多自己不甘愿做的事情。
其实与其说是被迫所做,不如说是不得不做,普通人的人生很平凡,做一个平凡人也失去了许多的选择。
也许选择一个行业有许多的苦衷,但那毕竟是选择,当选择的时候就代表着,你同意了这个行业的一切规定,包括它的灰暗面。
实话实说:
无论同情与不同情都无所谓,毕竟人生的首要结论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关我屁事与关你屁事,少拿你的道德建设在别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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