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阳明心学的时候,天理是一个过不去的坎:天理是什么?传习录里上卷来来回回都在讲存天理之类的话,如果不知道什么是天理,那么传习录前面的一大部分都要白读了。所以,很多学习心学的朋友都对天理这个词进行了各种角度的思考,也给出了各种各样的答案。虽然大伙可能都对自己给出的答案都持肯定的态度,但显然,各种迥然不同的答案肯定大多都是错的。
但其实我们可以换一种方式去理解天理。
先生在讲解博文约礼时说:理之发见可见者谓之文,文之隐微不可见者谓之理,文理只是一物。
那么什么是文呢?先生后面举的例子都是文:发见于事亲时,事亲便是文;发见于事君时,事君便是文;发见于处富贵贫贱,处富贵贫贱便是文。理论上来讲,一个人只要不受私欲的蔽障,那么他的行为便算是发见可见的文,比方说我写这篇文章和你读这篇文章时的行为,都是理的发见可见,都是文亦都是理。
先生说要此心纯乎天理需就理之发见可见处用功,而所谓用功不外乎于去人欲,而去人欲对于当下的我们来讲则只是写的写得更认真,读的读得更认真。
所以,当我们的读写更认真更笃实时,则天理亦存此心亦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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