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我所了解的“道”,仅限于对老庄思想的皮毛领略。
老子崇尚的是“自然之道”,他所谓的道代表着世间万物运转的规律。如果“道可道”,则“非常道”,也就是说,能够通过“物(或“悟”)理”的方法来说明和证明的规律,那一定不是一般性的,而是带有某种特殊性的规律,而他一直苦苦在寻找甚至想创造出的,正是这种放在万事万物上皆准的规律。
而庄子的“道”则是在老子思想的基础上,偏向于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人应该顺应一切的客观事物,即“无为”。 在庄子的哲学思想中,“天”与“人”是两个相互对立的概念,前者代表着自然,而后者指的就是“人为”的一切,即与自然相背离的所有。“人为”两字合起来,就是一个“伪”字,所以他主张顺从天道,而摒弃“人为”,去除人性中那些和“伪”有关的杂质。
后来读了王阳明的悟道经历,对“道”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儒家理学的朱熹曾经提出,要想成为圣贤之人,需不断地“格物穷理”。于是一心想做圣贤的王阳明,开始“今日格一物,明日又格一物”,一路探寻成为圣贤的方法。可是在他因触怒皇帝被发配到龙场之前的漫长时间里,他始终没有找寻到自己真正想要的答案。
之后,在穷乡僻壤的龙场,昼夜苦思的他在一夜梦中豁然开朗,朱圣人的“存天理,去人欲”根本就是错误的!天理与人性不可分,天理即是人欲,所谓的“理”,其实存在于人的心中,而人性更是不能被泯灭的部分。天人本来就是一个整体,随心而动随意而行,万法自然,便是圣贤之道。“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这即是难能可贵的龙场悟道之得。意即每个人在成为圣人的过程中,只需向内心、本体寻找力量即可,无须外求,从外部事物中求取道德之理是错误的。毫无疑问,王阳明的顿悟一下子就把儒家学派之一的心学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境界。
“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这是王学理论的的基本框架。
他所提出的心学宗旨在于“致良知”,即“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良知是心之本体,无善无恶就是没有私心物欲的遮蔽的心,是天理。比如说在人的判断出现错误的时候,也就是“意之动“出现了错误,即不能正确地分辨善与恶,错把恶当善、善当恶,那么与此同时他的良知也会出现错误,从而格物也会误入歧途。究其原因,是因为此时的心已经被私心和物欲遮蔽了,不是天理。这时候就要反诸求己,努力使自己的心回到无善无恶的原始状态,只这样才能有正确的良知,进而才能正确地格物。
但我个人最为赞同和欣赏的,是阳明学里“知行合一”的思想,“知”,主要指人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
践履和实际行动。这一思想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知中有行,行中有知”,即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认为“知”和“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不分先后的;二是“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就是,既然知道了道理,就一定要全力以赴地去实践,如果不去实行,就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知道。
在现实的世界里,大多数的道理是很容易懂的,懂得道理的人也不计其数,但真正能够把“理”运用于“实践”,努力去做到的人却寥寥无几。而不能把“知”和“行”合一的一个最主要的因素,我觉得是有太多的人轻而易举地就屈从于了人性中天生的“惰性”。
所以,任何一个有着大小愿望,甚至怀着崇高伟大志向的人,都必须脚踏实地用实际行动去实践才有可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光想不做等同于白日梦,纸上谈兵终究是浅薄的,要多想多做,少说多做,即便最终的结果不尽人意,也不会有人过多地指责。
“知行合一”,这绝不仅仅只是一句话,而是一种高深的处事和生活智慧,若能够明白其中的道理,则足以使人受用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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