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其实喜欢拍一些恰到好处的巧合,和皆大欢喜的结局;他们的文化里有一种乐观的情感内核。
在路上的电影看过许多,这么多年过去,在逆境时常常想起来的一是《涉足荒野》,再就是《朝圣之路》。关于内心层面的需求,关于情感的割裂和断层。而我们的电影还处于炫技的阶段,远远没有抵达探讨的层面。
徒步,撇开装备、抛开路线,它无非是你迈开腿不停走路的一种行为,你背上的背囊是你最忠诚的朋友,长路漫漫,终点是否重要?当然重要,它是你在脚被磨出众多水泡、脸被晒伤、精疲力竭时的唯一指望。
我觉得人在行走时,能拥有高质量的独处时光,很多的问题会浮出水面,很多的答案亦能水落石出。当你远看茫茫山脉,葱郁森林,浩渺的天际和无力抗拒的横风,方能自觉人生的短小。
片段里汤姆晚年丧子,他动身前往法国想要取回儿子的骨灰和遗物,脑中不断闪现送别儿子丹尼尔的场景,他觉得自己永远无法懂得丹尼尔为什么要断送良好前程,去走什么圣雅阁之路?徒步的意义是什么?他不懂,他只知道这条路夺走了他的儿子。
你不在文明世界里摸爬滚打,一定要去过一种嬉皮士的生活,在汤姆眼中原本就是一种逃避的行为。
圣地亚哥朝圣之路,公元1世纪,耶稣的十二门徒之一圣雅各伯(法语为Saint Jacque,西班牙语Santiago)在西班牙布道七年之后,于耶路撒冷殉教,他的门徒经过千辛万苦把尸骨运回西班牙,埋葬在圣地亚哥,之后便湮没无闻。9世纪时,圣雅各伯之墓如神迹一般地被偶然发现,随后便吸引了如潮水般的信徒前来朝圣。渐渐地,来自欧洲不同地方的朝圣者,形成了一个被称为圣雅各之路的复杂的路线网。
有时候人们是因为宗教行走,有时候人们是因为信仰行走,更多人因为自己迷失了而走。
剧中四个人,让我觉得这种人物设定简直暗藏某种隐喻。一个想要减肥的胖子,一个几乎话痨成疾的作家,一个特立独行的女人,还有一个闷声不吭的汤姆。
我觉得《朝圣之路》在某种程度上比《涉足荒野》更为朴实,没有那么多大灾大难作为人生背景的铺垫,先开始走着的是一个父亲,慢慢的,走到几近尾声之时,是一个人的独立行走。
这几乎就是行走的全部意义了,无论你的初衷是什么,你总是能够在这漫漫征途之中,找到自己的信仰,它无关宗教,只是给了你一个锚点,让你在茫茫人世之中,知道改从哪个经度哪个纬度,去看这个缤纷世界,它甚至给了你底线,也给你了归途。
所有想要并且已经在路上的人们,你值得这部电影。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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