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个人所得税修正案决定拟于2019年1月1日实施,却分两步走战略。拟2018年10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起征点)提高到5000/月,并适用于新的综合所得税率。
袋子里面的钱变多了先说结论,此次个税法大修,不是“起征点”调到5000这么简单,而是意味着我国个税开启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的转变。
根据新法,再划一个重点:
每个月个税所得额=综合所得—5000(基本费用)—专项扣除项目(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如重疾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
个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缴个人所得税额
具体变化有以下几个:
一是所得所得税中45%最高税率不变,减税是向中低收入倾斜的。月应纳税3.5万以上的和以前没有变,最多超过8万的税率为45%。提高了最低标准。
举个栗子:月收入1万元,按照以前(2011年9月1日)的标准,需要缴纳的税是是:10000-3500-2000(三险一金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费用,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4500按照7级累积税率算,需要缴纳3000×10%+1500×3%=345元
而现在需要交的是:10000-5000-2000(三险一金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费用,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3000,每个月需要缴纳3000×3%=90元,降幅超过70%!!!
二是赡养父母的钱可以抵扣税。
为嘛多了这么多附加项目,单单说这个,家里有老人的肯定是可以理解的。老人医疗饮食起居照顾往往要超过孩子。小孩子可以将就,以后可以自力更生。自家的老人却不能这样。这涉及到我国的孝道,当然具体操作中看个人家庭而定。
三是稿酬所得税收入拟增加费用扣除。
原文草案明确: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用所得拟以收入的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在此基础上,稿酬所得收入额再减按70%计算,相当于打了5/6折(以前是以4000为基准点)。说白了对于稿酬赚的多的没有变化,对于赚的少(稿费少于4000)的人却交的更多,实际到手更少,估计和自媒体泛滥有关系(纯属YY)。
四是个税法实行两步走战略,让中小资产阶级老百姓今早享受改革红利。文中指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
总的来说,此次调整诚意满满,考虑到我国中产上有老下有小的局面,适应国情,让利于民,为国家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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