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你所知,我已经年近四十,尽管自己从未觉得如此之老。
19年前,我19岁。从苏北一个不知名的小村来到北京,从来没有到过大城市的我,直接来到了全中国最大、最具有现代感的城市,从那时我用了19年的时间,也就是到如今,仍然没有完全适应过来。最直接的证明是,我孤单时常常会念起小时候在农村老家的生活,尽管那时很贫苦,但更多的是快乐。
在这个大北京,尽管周围的人很多,但内心深处的感觉是这里比小时候在家乡更感到孤独。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在哪里我都感到孤独。我觉得至少有两个原因。第一,我生性就是个喜欢孤独的人。从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喜欢独处了。在周围的孩子玩泥巴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去偷小叔书柜里的连环画看了,而等周围的孩子开始看连环画的时候,我却已经开始偷俺爹和小爷爷家的各种演义小说看了,那里面甚至包括文白相间的《封神演义》、《西游记》和《三国演义》。所以,我的世界总是比同龄的孩子丰富一些。这让我觉得我和他们没有什么好谈的。所以无论是上小学还是中学,我习惯了独来独往。他们说我有那么一点骄傲,但我从来不觉得。
后来我上了大学,和周围的同学聊天才发现我确实有点早熟。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还不满九岁,就喜欢上了我们新来的班主任刘春香。她那时不过刚刚20岁,刚从师范学校毕业,来我们学校教我们年级的语文课。她眼睛大大的,脸蛋红红的。我现在想起来仍然觉得她比我现在周围的很多女生都好看。我那时坐在教室的第一排,每次她来上语文课,我都能闻到她头发或是身上的香气,并深深的为这种香气所着迷。正因为喜欢她,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的语文成绩就超好,整个小学期间,似乎这科成绩从来没有考过第二名。
那时候有时候我晚上睡觉都会梦见她,觉得每天能看到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我开始把喜欢她当做自己的秘密。春天的时候,我在小胳膊上用圆珠笔写下了她的名字,以表示对她的思念。谁成想,夏天来得太快,我换短袖衣服的时候竟然忘了胳膊上有她名字的事情。这成了我同桌王二升打我小报告的素材。虽然我们俩同桌,但他的成绩一直很差,考试的时候我不乐意让他打小抄,这成了他择机“报复”我的最原始动机。
我听同学说王二升打小报告的消息以后,迅速跑到男厕所拼命的去搓胳膊上的字。虽然是初夏,我紧张的出了一身汗,这汗却帮了我。当我站在刘春香面前的时候,我小胳膊通红,尽管还能看到圆珠笔油的痕迹,但字已经无法辨认了。
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如何搪塞过去的。但记得刘春香老师并没有批评我,她好像是抚摸了下我的头,叮嘱我要好好读书。这样的场景似乎是老师关爱学生的最正常的场景,但对我来讲,却可以记一辈子。我记得我抬头看她的时候,她的眼睛很大,双眼皮下眼睫毛很长,她花格子衬衫的领口敞开,我似乎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两个小肉球。
我当时心跳加快,不住的点头,装作非常听话的样子,恨不能插上翅膀立刻逃离她的视线。
我对刘春香的喜欢直到小学三年级之后才慢慢淡去,尽管对她的爱慕从未停止,一直到我上大三那年暑假回老家在路上远远的碰到她。彼时的她尽管刚三十多岁,但是已经风霜满面。她身边那个八九岁的孩子,想必一定是她的小孩。她走在孩子的旁边,一边走一边说落小孩贪玩。面色之中带着些恼怒。她眼睛依然没有了当我老师的身材,面色也已经略略发黄,没有了当初的红扑扑。彼时我略显扭捏的跟她打了声招呼,道了声老师好,她似乎感到很意外,或许她并不记得我究竟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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