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君主统治模型的困境
统治者自身的困境
一般认为,君主本身是君主统治模型的最大受益者。
在政治学视野中,君主常常面临着两种跟自身有关的政治危机:一是君主本身的危机,二是君主继承的危机。
君主政治权力基础三要素
君主所拥有的巨大政治权力,对应的是巨大的政治风险。
君主政治权力主要建立在三个基础之上,第一个基础在于合法性。第二个基础在于有效性。有效性,指的是君主能实现基本有效的统治。第三个基础在于实力。
君主政治权力的不稳定性
君主权力的不稳定主要也来自合法性基础、有效性基础与实力基础的不稳定性这三个方面。
一种“最危险的职业”
君主政治权力的三个基础也决定着君主面对的政治生存结构,而这个政治生存结构又约束着君主的行为模式与策略选择。在这种结构下,君主本身其实就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
跟中国历代王朝相比,罗马帝国君主的非正常死亡率甚至更高。西方学界很早就把罗马皇帝称为“最危险的职业”。
君主继承难题
新旧君主交替,能否实现平稳的制度化的权力交接,往往是一个考验君主制的时刻。从历史经验来看,君主继承既可能是一个和平顺畅的时刻,又可能会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甚至会引发内乱与内战。
奥斯曼帝国始创于1299年,定都君士坦丁堡(即伊斯坦布尔),是人类历史上横跨欧亚大陆的重要帝国,至1922年左右最终瓦解。尽管奥斯曼帝国寿祚绵长,但该帝国一直无法处理好君主——苏丹——的继承问题。
总的来说,奥斯曼帝国苏丹继承制度的变迁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是继承人的自由竞争制度。
奥斯曼帝国苏丹继承制度演化到第二阶段,是从14世纪末期开始,奥斯曼帝国皇室开始兴起一种很血腥的“杀害兄弟”惯例或习惯法,即允许苏丹登基后处死除自己儿子外所有的男性亲属,以此巩固君主权力。
奥斯曼帝国苏丹继承制度演化到第三阶段,是囚禁潜在继承人制度。
对中国历代王朝来说,君主继承制度的主要争议发生在立嫡立长还是立贤立能之间。嫡长子制的优势在于,继承规则明确,以立嫡立长的差序格局决定君主继承人选,强调次序的合法性,而缺点则是,以立嫡立长规则产生的皇子,未必是最能胜任或较能胜任君主职位的继承人。
立贤立能的优势在于,王朝或皇室有机会在诸王子中选择最能胜任君主职位的皇子,进而保证新君主的统治能力和政局稳定,而风险则在于,这种制度更有可能鼓励皇室内部的权力竞争。
控制武力的困境
在君主统治模型下,除了需要克服君主自身的政治生存危机与政治继承难题,君主还需要处理好两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有效控制武力系统,即有效控制军队;以及有效控制官僚系统。
控制武力的原则
对于武力系统,从逻辑上说,君主有两个基本目标:一是拥有一支有强大战斗力的军队;二是拥有一支服从君主控制的军队。
控制武力系统或军队其实是君主实力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君主政治权力的主要基石。
君主大体上可以被分为两种类型:武将型君主与文官型君主。前者是武功君主,后者是文治君主。通常,武功君主对军队的有效控制能力会更强。
跟武功君主相比,文治君主往往更担心军队造反,或者失去对军队的控制。
现代民主共和制已经从根本上重构了军政关系。民选文官政府对于军队的政治控制来自基于宪法的选举合法性与人民授权。
君主在控制武力系统的三个主要的政治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君主对武力系统的领导权做分拆。
第二个原则是在武力系统的制度规则上搞牵制。
第三个原则是在观念体系上强调军队将士对君主的忠诚,即塑造一种军队和将士应该忠于君主、忠于帝国或王国的意识形态和组织文化。
控制武力的制度发明
宋朝就采用了武力系统的权力分拆和互相牵制的制度设计,具体做法是把武力系统的权力一分为三,分为调兵权、统兵权和握兵权,并由不同部门掌握。
君主制政体控制武力系统的另一个制度发明是,对武力系统做中央军和地方军的拆分,并着力打造便于君主直接控制的、战斗力更强的中央军和禁卫军。
成吉思汗在蒙古部落掌权以后的一个制度发明,就是组建了一支名为“怯薛”(蒙古语“轮班”的意思)的护卫军,规模为一万人。尽管“怯薛”的规模仅为一万人,但它的战斗力极强,再加上很多高级将领均出自“怯薛”,它始终是成吉思汗控制整个蒙古帝国军队的关键力量。
在控制武力系统方面,君主的另一个制度发明是使用反叛潜能较低的武将与军队。
君主缘何无法有效控制武力?
在君主统治模型下,君主的实际政治权力立足于合法性、有效性与实力这三个基础。而每个君主在这三个方面的实际差异很大,这种差异自然会带来完全不同的政治后果。
如果一个君主的合法性基础比较脆弱,那么拥有相当武力资源的潜在竞争者就更有可能挑战他的地位。
如果君主自身的能力与素质较低,实际控制政治与军事力量的能力比较有限,那么该国武力系统失控的可能性就会大大提高。
在君主统治模型下,军队的战斗力与军队的政治控制可能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君主有时需要跟主要将军竞争军队与士兵的政治忠诚。
军队的业务模式与战争的基本特点也是君主有时难以有效控制主要将领与武力系统的原因。
普遍困境:案例分析
第一个案例是中国唐朝公元8世纪中叶的安史之乱,以及延续到10世纪早期的藩镇割据。
安禄山起兵之前,就是以一人之力担任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掌握着现在河北、辽西、山西广大地区的军事、行政、财政与民政大权。
对唐朝来说,从安史之乱前的节度使一方独大,到后来持续不断的藩镇割据局面,都反映出帝国或君主在控制武力系统上的困境。唐朝及其君主控制武力系统的重要约束条件是,唐朝始终面临着来自北方边疆地区游牧政权持续的军事竞争压力。
第二个案例是罗马帝国时期的军政关系转型与罗马禁卫军在高层政治中的崛起。
卢比孔河是罗马城北部的一条河流。根据古罗马共和国的法律,任何在外带兵打仗的将领,不管赢得了怎样的战争,都不得带领军队越过卢比孔河。否则,就会被视为对共和国的背叛。
公元前49年,尤利乌斯·恺撒首次带领他的军队越过了卢比孔河。恺撒因此也被视为一个独裁者.
恺撒的继承人屋大维于公元前27年加封奥古斯都,这个称号一般被视为罗马帝国皇帝。由此,罗马政制发生了由共和制向帝制的蜕变。
在罗马禁卫军大规模介入高层政治与宫廷政治之前,罗马帝国的奥古斯都继承主要是通过三种制度:一是养子制度;二是父死子继的家族继承制的做法;三是元老院推举与选举君主的制度。
当拥有武力优势的罗马禁卫军介入高层政治以后,禁卫军拥立或废除君主竟然成了一种新的政治惯例。当然,其政治后果也相当严重,不仅使得罗马高层政治与帝位继承变得更不稳定,而且使得整个帝国更容易陷入内乱与分崩离析的局面。
第三个案例则跟拜占庭帝国有关。
起初,拜占庭帝国的君主与中央政府对军队的控制能力比较强。
到了公元7—8世纪,由于前有波斯萨珊王朝日益增加的威胁,后有阿拉伯帝国的崛起,拜占庭帝国在东部边境上的军事压力越来越大。
拜占庭帝国的君主决定,在全国特别是东部边境“建立新的行政区划,给予军队首领以特殊的权力”,即设立若干军区并任命拥有较大政治军事权力的将军来统领。
由此,军区主帅就逐渐成了整个拜占庭帝国最有权势的一批人。
管理官僚体制的困境
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个政治军事组织,统治者进行有效统治,都必须依赖于一大批政治精英或统治精英的合作。
“上下一日百战”
在君主统治模型下,君主能否有效地控制帝国庞大的官僚体系,使身处其中的行政官员或官僚能在较大程度上基于帝国及其君主的利益行事,而非基于他们自身的利益行事,对所有君主来说,都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所谓“上下一日百战”。这里的“上”,就是君主,或者上级;这里的“下”,就是贵族与官僚,或者下级。“上下一日百战”是说,君主与官僚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每天都要经历上百次的政治搏斗。
君主制下的委托—代理模型与治理困境
在委托—代理模型中,委托人雇用代理人,目的是希望通过代理人来达成委托人的目标。但问题是,不仅委托人有他的利益和目标函数,而且代理人同样有他的利益和目标函数。
在逻辑上,一个好的委托—代理合约应该尽可能满足委托人与代理人利益相容的条件。
君主制条件下的官僚系统,在结构上是君主作为委托人需要同时面对着许许多多的代理人。
君主希望官僚基于自己作为委托人的利益来行事,而官僚常常又要受到自己作为代理人的利益的左右,所以两者总是存在着目标函数的不一致性。
不同政体模式下,这种委托—代理关系的实际运作和政治结果会有较大的差异。
凡委托—代理关系的链条越长,委托人的目标函数在较低级别代理人身上就越容易遭到扭曲,委托人的监督成本也就越高。
在君主统治模型下,统治者尽管会设计各种制度来管理与监督官僚体制中的官员们,但统治者亦深知这种委托—代理关系的合约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及监督成本高昂,所以,他们一般都会以意识形态作为补充。
腐败难题:案例分析
奥斯曼帝国曾经是一个在空间上横跨欧亚非三大洲、在时间上跨度超过六个世纪的大型帝国,但就是这样一个大型帝国,随着时间的推移,整个帝国与苏丹越来越难以控制中央各部门以及地方各层级的官僚体系,结果是腐败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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