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碰到一件棘手的事情,原本归属我部门的业绩,突然我的分管领导说这业绩要归另一个部门,昨天下午知道此事,还没来得及跟分管领导沟通,今天上午要沟通此事,这部分的业绩从去年9月份开始至今事情一直都是我们部门在做,今年7月份才陆续回款,刚到了几十万回款,突然说在我未接手之前有个约定,业绩是归另一个部门的,给我们部门百分之几的资质挂靠费。
听到此事我都想骂人了,昨天一直还没来得及跟分管领导直接沟通。
今天上午先积极沟通此事吧,摆事实摆道理,如果一意孤行,说明此地不宜再留。
该争取的利益一定要争取,不然就是白忙活,事情做完,功劳可以归领导,但该给的利益要给到,如果不给,那凭啥忍气吞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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