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房间里有一个人和十二只蚊子。
十二只蚊子咬一个人。
12÷1=12
这个人觉得吃不消。
他就又去找一个人到这房间里来。
十二只蚊子咬两个人。它们分成了两队。
12÷2=6
人觉得比原先好受一些了。
但还可以更好受一些。
这两个人又找来第三个人。
12÷3=4
好极了,再找第四个。
12÷4=3
第五个人跑来了。
12÷5=?
大家叫第五个人别进来,因为这样蚊子不好分了。
但第五个人硬要进来。响起“啪啪”声。第五个人打死了两只蚊子。
10÷5=2
OK,这下好分了。
大家正高兴,又听“啪啪”声,第五个人又打死了两只蚊子。
8÷5=?
又不好分了。
大家觉得第五个人老是添麻烦,就齐心合力地把他赶走了。
这篇小说是周锐在1993年发表的。全文就上面这么简短,非常有趣,但却有很深的哲理,有讽刺意义。
直白的看,觉得前4个人很笨。我的经验,同一屋檐下,也许蚊子只会咬一人,至少有人不挨咬。这里只是形象化。
如果第一个人把蚊子都打死了,就没有第二第三人。
不能容忍打蚊子的人。
其实真正讽刺,社会上就有这样的人,如果他碰上钉子了,他会拉人一起,一个又一个,觉得大家跟他碰钉子才好,这样好像才能达到平衡。
而拔钉子的人,他们会视为眼中钉,不是一类人,觉得你来破坏,看不得你作为,不容你改变。
还有就是一种平均主义现象,希望凡事都要一样,就像大锅饭似的。我曾经遇到过这样人,她没什么本事,写文章写不出,可是人家写出来了自然有稿费了,这样她有劳务费而没有稿费,她就不舒服了,不想想是自己问题。
这篇的结局让人体会到更多的内涵。
消灭蚊子的人竟然被赶走了。
感叹之余令人深思。
改革创新不容易,前进路上绊脚石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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