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以坑蒙拐骗为生,一天,他将其朋友小王骗到了一个工地,这个工地已经建筑框架已经完工,所以工地上没有工人,没人看管,门口也没有上锁。
不知是小张和小王发生了口角,还是何因,总之,小王失足,从工地高处摔下来,死了。
小王家属悲伤过后,要求赔偿。大家想想,这是谁的过错?
这是刘润著作的《底层逻辑》这本书中,讲到的是非对错底层逻辑中的一个例子。
他想表达的是,一个人心中,应该有三种“对错观”:一是法学家的对错观,二是经济学家的对错观,三是商人的对错观。

我在上一篇文章中,结合亲身经历(过马路的故事),简单的做了解释。今天再详细和大家分享一下这个底层逻辑,我觉得他和我们日常生活中所遇之事亲切相关。
继续用“坏人小张,将小王骗到了一个没上锁的工地,小王失足摔死。"这个例子,用三种对错观来分析是谁的过错?
法学家的对错观
法学家认为:当然是小张的错,这就是蓄意谋杀,没有什么好讨论的!”
法学家认的是证据,如果证据确凿,在法学家眼中,就是结果,所以认为就是小张的错,是小张故意将小王骗到工地上的。但是,这种“大快人心”的对错观,能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吗?答案是不能。
法学家做不到的事情,或许经济学家能做到。
经济学家的对错观
他们认为:小张没有错,过错方应该是工地负责人。
“啊,为什么呢,工地负责人也太冤了吧,他又没让小张将小王骗到工地上去,他也不想让其工地发生人命案件。”或许会有人这么想。
经济学家是这样考虑的:社会为了避免小王被小张骗到工地要付出的成本,比工地负责人把工地的门锁上的成本要高得多。虽然惩罚工地负责人,会让其觉得冤,但是以后所有工地的拥有者就都会把门锁上,于是这样类似的事件就会大量减少呀。
经济学家这一考虑是从“社会总成本”的角度来判断一件事的对与错。虽然看上去有时不合理,但会比从“纯粹的道义”角度更有“效果”、
商人的对错观
商人认为:小王自己的错。因为不管是判定小张的错,还是工地负责人的错,小王死了的事实也无法回避,无法让小王起死回生。所以,从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看,小王只能怪自己。

再举个例子,有人在地铁里踩了我一脚,谁的错?我的错。
明明是他踩了我,为什么是我的错呢?难道我不应该要求他道歉吗?我可以要求他道歉,但是,道歉有什么用呢?而且,我要求他道歉,不需要花费我的时间吗?如果他耍无赖和我吵起来,不是更需要花费我的时间吗?我的时间难道没地方花了吗?对方 还可能反咬我一口,怪我为什么把脚乱放。我怎么办?所以,只能说“我的错,我的错”,然后心平气和地走到旁边。
这是因为,我的时间比他的值钱,浪费一样的时间,我的损失也存在。
所以,一件事情出现不好的结果时,责怪、埋怨、后悔都是无用的,因为他们改变不了结果。
判断损失发生后应该怪谁,就看谁因此损失大——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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