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跟我的好朋友张丽在一起散步,正好当时也聊到了感情这个话题上。聊起这个话题之前是因为当时张丽的感情也出现了一些危机。她的男朋友比她要小好几岁,目前还在某所大学没毕业,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吧,让他们现在相处得并不是很愉快。张丽自然是很喜欢他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们最近也开始聊起了分手的这个话题。
“所以有时候爱情这东西真的很烦人!”张丽说。
“所以不是有句老话说得好嘛,爱情可以是蜜桃,也可以是利剑嘛。”我说。
“唉,我就是这其中的小白,完全就不会啊。”张丽说。
“这玩意儿没有谁会的,谁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运气问题。”她说。
“我好怀念刚跟他认识的时候,那时候我跟他好像什么都不会想,没有任何顾虑,就是单纯地谈恋爱。”她说。
“谈恋爱就是这样吧!不是一个结果,只是一个过程,根本不用瞻前顾后。”我说。
“所以啊,开始瞻前顾后了,就会变得很麻烦。”张丽说。
那天晚上一起散步的前半场,张丽向我抱怨了很多,关于她们之间的事,关于爱情这个话题。至于后半场,话题转移到了我身上,开始围绕着我来展开。
“说说你吧,好像认识你那么久了,从来没见你谈过恋爱,但好像每次聊到这个话题的时候,你又总是能做出一些还不错的总结。”
张丽所说的——从来没见我谈过恋爱——是因为我们虽然认识那么多年了,但是却并不常见,而我即使谈了恋爱,也不至于微博朋友圈恨不得满世界都知道地去秀恩爱,所以在此之前我有过的任何感情经历,张丽都是不知情的。目前在她眼里,我是一个连初恋都没有的人。
我并没有想着去解释什么。
因为我感觉试图去解释自己其实是谈过恋爱的,并不是小处男,这样只会把“谈恋爱”当成是某种值得炫耀的事,而我并不这么认为,恋爱的次数绝对不是用来炫耀的资本。
我开始继续听她说。
“所以如果有合适的,你确实也可以试着谈一下。”张丽说。
我笑了笑。
“当然,因为我本身就是一个特别崇尚爱情的人。”我说。
“崇尚?”她说。
“是的,好比说走在大街上,有无数的情侣从我身边穿行,亦或是在某个瞬间,我看到某对情侣之间做着某个举动,我都会特别羡慕他们,因为他们拥有着美好的爱情!”我说,“之所以用‘崇尚’这个词,就是为了凸显这个词在我心里的高度。”
“还真看不出来。”
“看不出来吧,事实上我真的很容易羡慕别人。”
“那么,你所理解的爱情是什么呢?”张丽问我,“好比说你最理想的一种恋爱状态。”
“不瞒你说,这个问题在我某个失眠的夜晚确实有想过。”
“哦?那我比较好奇,你可以说来听听。”
“不过我的这个想法会跟你认知里的我不太一样。”
“那你先说嘛!”
我对爱情的理解其实真的很简单——和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然后在一个生活节奏不是很快的小城市,有一个属于我们的小房子,无论是租的还是买的,这并不重要。然后大家都有着一份属于自己的工作,白天各自上班,下班时间以及周末可以经常在一起。做做饭逛逛街,后者是去看一场不错的电影。我们会种点盆栽,其中应该有一盆多肉,我想我们俩应该都会喜欢这种植物的。
“事实上,我确实想不到你的理解是这样的。”张丽说,“因为无论怎么看你都不像是一个会喜欢安逸的人。”
“所以说嘛,应该跟你认知里的我不太一样”我笑了笑。
“简简单单的生活。”
“或许吧,但对于爱情,目前来讲这就是我的理想型,以后的话说不定。当然,前提是真的要跟一个自己特别喜欢的人在一起啊。”
“那是当然。”张丽说。
但是我的运气似乎一直都不是很好,好比说到目前为止,我的感情经历好像都挺糟糕的。”
“所以你就没有遇到一个你真正特别喜欢的女孩?”
“当然有啊。”
“但是没戏。”我补充。
曾经我有喜欢过一个女孩很长一段时间。
有关这个故事的具体过程我已经讲过很多次了,就像前文有提到的,我已经不想再在这里进行赘述了。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就是,讲第一遍的时候会觉得很有意义,讲第二遍的时候就开始变得没意义了,而讲第三遍的时候,这个故事就开始变得廉价了,但事实上这个故事我已经讲了五六七八遍了。我的听众基本上包括了我身边所有的朋友。大家用这个故事来调侃我都已经习以为常了。
但是为了引述我接下来所要表达的东西,于是我决定跟大家汇报一下那段经历的一个结果吧。
我特别喜欢那个女孩——她叫小巧——这是那段经历的一个开头。
而结局就是人家看不上我(“看不上”带有一点我私人的情绪),这一点其实可以理解,因为我确实没有很优秀,或许没有达到她理想男友的那种优秀吧。所以无论我进行了多少次,以怎么样的形式去进行表白,人家都看不上我!在追求她的这个过程中,某种意义上来讲,我是一个失败者。
现在回想一下,为了追求她我确实付出过很多。
好比说,她比较喜欢唱歌,不可否认,她唱歌是真的很好听。于是我就开始去学习吉他,因为我觉得这样的话我就可以给她伴奏了。
她爱自拍,于是我就去学习摄影,因为我觉得这样的话就可以给她拍出好多好看的照片了。
哦对了,她还喜欢听相声,德云社的相声,喜欢郭德纲于谦,喜欢孟鹤堂周九良......于是我一口气把德云社几百个爷们都给查了个遍,然后开始听他们的相声,遇到我觉得不错的活我就分享给她。好几个夜里,做梦都是郭德纲在我跟前打转转,叫小番。
美好的爱情是需要作出改变的,我觉得自己确实也改变了不少,但是一直以来,我都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作出改变是相互的,而不是单方面的一直去做出改变。并且这种行为是得建立在有一定感情基础上的,不然的话就会显得很傻。
于是经过这一系列的事情以后,此时已经过去好多年了,我收获了一个大众赋予我的新称呼——舔狗。
很明显,这是一个贬义词。
我其实也比较费解,自己明明只是对一个女孩子心生爱慕,然后做出了一些事情试图对其进行追求而已,怎么就成了舔狗呢。
我会开始给“舔狗”这个词做辩护,试图让它由一个贬义词变成一个褒义词。我会说,舔狗其实意味着长情,而爱情里最重要的往往就是长情。
很遗憾的是,我还是忽略了一个问题,那么就是我跟她之间并不存在爱情,所以长情说白了也只是一厢情愿。
也正因如此,我没有一个合适的身份去称呼她,因为我虽然追求过她,但是并没有成功,所以我不能称其为前任。
这么看来的话,我其实跟她什么关系都没有。
哦不会,我也许可以称呼她为同学,因为我们在上初中的时候是同班同学。但并不能称其为朋友,因为我很清楚,我跟她这辈子肯定是做不成朋友了。
见面的时候肯定跟朋友一样,但是我心里很清楚,无论什么时候,我对她都是存在非分之想的。不过假朋友也还好,总比老死不相往来要强。
我想好啦,祝福她吧,虽然我不是一个容易释怀的人,但是有些事情是真的不能够勉强,尤其是爱情。好比说我跟可可之间就是这样的,不能够勉强,早点放下其实对谁都好。所以我也就试着放下她了。希望她可以早日找到那个能给他幸福的男孩子吧,早日找到对的另一半。
但是我很清楚,她结婚我肯定是不会去的!尽管我们两家住得特别近,近到在我家楼上都能望到她家的那种。至于为什么,相信也不用怎么解释——看着自己曾经喜欢过的女孩子送入了别的男人的洞房,这他妈谁顶得住。
另外我想起一个比较有趣的话题讨论,这是有一次跟几个朋友聊天的时候聊到的。这个话题是——过于喜欢一个人,爱而不得,有没有可能因爱生恨。
我当时脑子里立马想到的就是小巧,我有没有可能恨她呢?我觉得自己应该没有理由恨她,毕竟自己那么喜欢她啊,即使她真的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我好像也只会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可是有时候又觉得自己有太多太多理由去恨她了,就是因为她的出现,让我的生活节奏瞬间变得一团糟,我会因为她而开始变得手忙脚乱,会因为她花很大精力地去让自己做出改变。我真的是恨透她了,为什么她既然不属于我,还要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那天说了很多有关小巧的好话,也说了很多关于小巧的坏话,最后喝了一场酒,醉酒的我一直在重复着两个字——小巧。好吧,我知道自己是不可能真正恨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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