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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入尘烟》观影有感

《隐入尘烟》观影有感

作者: 西门胡乱吹雪 | 来源:发表于2023-01-16 17:00 被阅读0次

    写这篇文之前,我特意看了一下上次写观影的时间,右下角的日期已然布满灰尘,几乎看不清楚,就像这次看的电影的名字一样,《隐入尘烟》。

    对于新出的电影,我向来是报着持续性的偏见的眼光来看待的,只要是新电影,我的心中便不自觉地就会给它贴上一枚烂片的标签。没办法,见得多了也就失望的多了,失望到极致便条件反射式地离开。所以我总是一遍一遍地在老片中徘徊,而对于这部电影来说,当然也不例外。

    之所以会看这部电影,是因为偶然间看到这部电影的部分海报,画面几乎朴实到灵魂,与上次我刚喷过的《平凡的世界》的画面,形成极鲜明的对比,我也便有了一探究竟的兴趣。可笑的是这部电影竟然全网下架。呵,我更好奇了。

    电影总时长一百三十分钟,全片色彩度很饱和,叙事很缓很慢,剧情本来就属于压抑型的,再加上这样的时长、色彩、叙事方式,以至于看到最后的我已经压抑到仿佛心脏都似跳非跳。影片结束之后,我不得不深吸一口气,尽力地让自己复活。

    如果说之前我还愤愤于视频被下架,看完之后,我认为下架的好。这样的电影无疑是与现在快节奏的时代相背,如果这样的电影被普及推广,不免会让人停下脚步思考,若思考的人少,倒也无碍,若大多数人都停下来思考,那么必然弊大于利,无论是对GDP的增长还是对现代化的实现,都会带来或多或少的不利的影响。再者,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看到核心,就像武功秘籍一样,如果仅是拿着书皮练功,怕是有害无益。相比之下,这部电影的资源还是比较容易找到,真心想看的人自然可以看到。

    打开QQ音乐,在上方的搜索栏中输入‘classical’,点击搜索,点击播放全部,慢慢记录下我这个小白观影后所看到的东西。

    他的名字很有意思。

    主人公有三个哥哥,大哥叫马有金、二哥叫马有银、三哥叫马有铜,主人公是老四也是最小的一个,按照这种取名字的方式来看,自然,老四叫做‘马有铁’。有人说,金、银、铁都不在了,只留下铜臭在人间活着。不无道理,不敢苟同。

    看电影描述的画面,像是九几年或者零几年农村的样子,那个时候农村人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取名字当然也比较朴实无华,或许突然看到什么东西、想到什么东西,就直接为孩子命名了,比如石头、二狗、大柱、二柱、三柱、大福、二福、三福等等。同样,也是寄予孩子最朴实的希望。

    有些人,在他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已经被命运写好了这一生的行走轨迹。

    电影中的对白不多,却颇有深意,有点哲学的味道,像苏格拉底,像黑格尔,不像尼采。当我看到男人和女人半夜在暴雨中无奈且无力地抢救那些自己一块一块做出来的泥砖时,我真的崩溃了,唯一能让我联想到的就只有余华那本《在细雨中呼喊》中的一句话:老天爷,你下屌吧,操死我吧!

    每一秒都在被生活蹂躏着,蹂躏到体无完肤还在被蹂躏,他也想要改变,想要进步,但最后连天都要扯他一下。如果说尽人事可以自己勉强挣扎,但若天命就这样安排的,咋办?愤怒且无力。

    女的用草给男的编了一头驴

    男的很喜欢,说:‘还是草编的驴好呀,它不吃草,也不用叫人使唤’。是的,如果不用吃饭的话,也就不用工作。千百年来,人类一直在进化,一直在征服,一直在享受文明所带来的祥和,不用再上山找果子充饥,也不用再与野兽搏击以争取蛋白质,更不用再居无定所地飘摇。

    可反念一想,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征服者?

    田间地头,人们弯着腰伺候着被自己征服了的植物;养殖场,人们定时定点地伺候着被自己征服了的动物;屋舍间,人们小心翼翼地伺候着被自己征服的三间住所。可往日里,植物是需要自己生存的,人类不用照顾;动物也是自己生存的,也不用人类照顾;没有屋舍,人类那时还是自由的,吃、睡、躲、游戏、战斗、繁衍、、。驯化与被驯化、征服与被征服往往是双向的,将好的放大、将坏的隐藏,这,也许是‘文明’产生的源头。

    以前我们村有个疯子

    ‘以前我们村有个疯子,天天嘴里咕叨着几句话。对镰刀,麦子能说个啥?对啄它的麻雀,麦子能说个啥?对磨,麦子能说个啥?被当成种子,麦子能说个啥?’

    红色,为什么是红色?什么是红色?我能不能指着所谓的红色说它是黑色或者蓝色?我是不是那个疯子?你之前有没有疯过?是否以前有很多这般疯子,后来慢慢慢慢就不疯了?对着镰刀、麻雀、磨、种子等等,麦子到底能说个啥?哈哈哈,我不禁笑出声来,

    玫瑰之所以是玫瑰,是因为玫瑰是玫瑰,可当玫瑰被定义为玫瑰的时候,玫瑰已然不再是玫瑰,它只是玫瑰而已。也许,在万物被定义的那个时候开始,万物就已经褪掉了它本该有的颜色。

    一男一女一驴一亩地。

    影片中多有温馨之处,我很感动。如女的在村口等男的回家,揣在怀里的热水凉了一次又一次;如那个喜字的剪纸随着一次次搬家而一次次地被正正地贴挂;如孵化小鸡时,灯光穿过纸箱上的孔在房间内像繁星一般;如两人经过自己的努力,纯手工地打造出了一套自己的栖身之所;如两人用麦子在对方皮肤上印下花瓣的印记。。。

    我很喜欢这样的生活。我喜欢那间在地头孤立着的土屋,更喜欢在那间土屋旁伫立着的两棵大柳树,我喜欢那条驴,也喜欢金灿灿的麦子,喜欢那两只蚂蚁搀扶着向往着美好。这些东西我都喜欢,不过,我更喜欢的是——主人公不是我。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我不知道这样的轨迹有什么意义,行走半生,回头一瞥,双脚竟还在土里,且生生不息,与驴何异?我爱土地,但害怕这样的轨迹,所以,我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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