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前十章是无聊透顶的,俗气死板的,索然无味的。
但是,从十一章开始,精妙绝伦!!!幽默深刻!!!妙语连珠!!!
好庆幸在刚看书时就被朋友告知,前几章如果看不下去的话一定要坚持,往后看一定会喜欢。
还好我没放弃。
整本书看下来,不喜欢的只有一点,就是毛姆把斯特里克兰德这个人物刻画得太过真实了,这个人物身上充满着人性的悖谬——
他麻木无情却又饱含热情,他冷酷自私却又慷慨激昂,他粗鲁卑鄙却又灵性洒脱。
人物刻画如此真实,容易让人觉得古怪的性情等于天才的创作,让人觉得只有灵魂饱受折磨的艺术家,才能从混乱的世界中把美提炼出来。
我向来不喜欢阳光总在风雨后这种论调,也许一个人经历了一番苦难取得了一番成就,可谁也不知道没经历这番苦难他会不会取得更大的成就。
关于艺术创作,我的确相信天赋的存在。但我不觉得天赋是一种很玄乎的东西。别人很难坚持的一件事恰是你渴望做的事,别人三分钟热度你却能一直乐在其中,这就是天赋。能毫不费力地坚持做一件事,并时不时地从中获得肉欲似的快感,这,就是天赋。
当然,毛姆虽然塑造了高更似的主人公,但他从未表达苦难创造价值这种论点。只是他的故事讲述得是如此精彩,人物栩栩如生,很容易让读者产生这方面的联想。
我不喜欢的只此一点,若说喜欢的,那真是太多太多了。
我喜欢斯特里克兰德对艺术创作的专注和对物欲人情的不屑一顾,他一定时常感到灵魂出窍、飘飘欲仙,他能触摸到美,把美变成有形体的东西,那是天人合一的感觉。我也在学画画,作为初学者,我知道这种状态可遇而不可求。我绝对是一个俗人,我不会效仿他,但我试图能更理解他一些,也许多理解他一点,我就会更进步一些。
我特别喜欢施特略夫近乎荒唐地重感情,他那跨越时代的审美,对美的大无私让我感动。即使他在书中被描述成一个滑稽的小丑,可他为差点儿毁掉斯特里克兰德画的她妻子那幅裸体画——一个伟大的作品而后怕时,他明明对斯特里克兰德恨之入骨,却爱惜他的才华,邀他去荷兰一同生活(作画)时,我觉得施特略夫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我也喜欢书中第一人称的那个“我”,他作为作家,看待人和物,考虑的不是如何评判,而是如何认知。我相信,这也是一个出色写者所该具备的素质,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
最后,摘抄书中一段话:
他全心全意地追逐着他的目标,为了追到这个目标,他不仅甘愿牺牲自己,这有许多人能做到,也不惮于牺牲别人。他有着世俗所不能理解的理想。斯特里克兰德是个可恶的人,但同时,他也是个伟人。
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