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保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隐去具体个人信息。
在初冬的早上,我和远在北京的萧然开始了我们的谈话。
萧然今年30+岁,在几个月之前刚和恋爱多年的男朋友分手,在情绪低落的同时,也意识到两个人的性格问题注定无法长久。然而,困扰她的是,为什么他们两个就是无法有效地沟通,然后达成共识呢?为什么无论是男朋友还是父母,都总爱批评她,觉得她不靠谱,总想要教育她呢?同时,身边的朋友离婚和出轨的太多太多,导致她对婚姻的态度很悲观,感觉自己很难不如婚姻。就这些问题,我们展开了今天的对话。
我们又聊到了萧然最近的相亲对象。
这是个很特别的男孩子,在25年前,他随父母来到美国生活,在那个华人出国还很少的年代里,他感受到了异国他乡的孤独、种族的歧视和不融入的感觉。而父母忙于工作,对他基本无视,于是,他感觉他像个孤儿一样,被扔进了完全陌生的环境。这样的成长环境,导致亲密关系和酒精成为了他填补空虚和孤独的方式。酒精成瘾6年,差点毁掉他的人生。
萧然很讶异于他的坦然,如此坦诚地告知自己的过去,没有掩盖。又如此坦诚地告诉萧然,“我现在并不适合进入long-term relaitonship, 但是我会dating不同的人。”
这和萧然平时接触到的中国式婚恋观很不一样。她感慨道,“我感觉,在美国人的文化中,他们可以dating不同的人,但是提到婚姻,他们就很谨慎,需要有爱才可以。但中国人好像不一样,喜欢就足够了。
可是,他们的喜欢好像很草率,我身边结婚的朋友,感觉基本上都在经历着出轨和离婚。我的好朋友,他的先生就出轨了。我们都知道,就她还傻傻的。我不希望我成为那样傻傻的女人,全世界都知道,自己却还以为是幸福的那个。
因此,我觉得结婚真的是件很难的事情,我感觉我可能结不了婚。我认为,结婚应该是一件神圣的事情,不该有cheating或者背叛。”
“所以,假如没有白头到老和永不背叛的信心,你就不结婚?”
“嗯,差不多。”
“那你可能结不了婚了……”
“我也觉得是,好难啊……”
“假如我和你结婚了,但是后来我喜欢上别的人,但是我会和你坦诚,在我们的关系结束后,我才和别人展开新的关系,你可以接受吗?”
“我觉得这样,我也会很受伤害。”
“那我们现在从另一个角度来捋一捋婚姻这件事情。你有没有想过,对于这个时代,相爱终生的难度,已经远远高于古代社会?
那个时候,人们的平均寿命可能只有30-40岁,相爱一生难度会小很多,而我们现在,可能动不动就70-80岁,要维持这么长久和谐的关系,难度就提升了很多。
再者,在封建社会,你可能只是某个村庄几百号人的其中一员,你和村头的老王和村尾的老张结婚,其实都差别不大,大家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都大同小异。
可是现在,我们的选择太多了,想法太多了,变化太快了,即使现在两个人都很合拍,随着经历的不同,我们都很可能会grow apart.
你回忆一下,从小到大,你有什么朋友和你一路走来,都是价值观一致,同频合拍吗”
“没有耶……”
“那我们怎么去保证接下来50-60年,你能找到一个人,完全和你就是同步的?”
“基本不可能。”
“即使两个人现在很合拍,我们依旧需要通过大量的努力,才能保证在未来大量变动中保持双方的同步性。要维护一段长久的关系,需要持续的沟通,持续地align你们的价值观。这听起来或许很累,但是它们真的很有用。
然而,即使你们很努力了,你们也未必能够走到最后。有时候,变化和分歧,比你们的意愿还要更大。”
“所以,forever的宣誓,也是个空洞的虚妄。”
“因此,我们只能找到大概率能够长久的人,然后为之努力。保证长久的人,根本不存在。
甚至你会发现,无论你们多努力,你们能达到共识的部分可能只有80%,70%,或许只有50%,甚至更低。在这个时候,你要怎么办?”
“那怎么办呢?”
“或许我们就只剩下包容,剩下和而不同。婚姻的后期,靠的就是一种江湖义气。并不是因为我跟你有多同步,而是因为我们曾经走过了很多,所以,我们之间的情义,将我们捆绑在一起,不相负。
概念中的Soul mate, 心有灵犀,过于完美,所以只能是虚妄。不完美,才是爱情真实的写照。热恋时的粉红泡泡,一戳就破。”
“但是,粉红泡泡也是需要的啊。”
“是的,它是开头,假如我们期望它贯穿全程,我们就会失望。或许我们该坦然接受,爱情会从粉红泡泡逐渐转化为江湖义气。”
“可能念旧的人,比较能够长情。因为习惯,所以不愿意改变。”
“另外,我们能不能开放去接受一个事实:一切东西,都有保质期的,这个保质期未必是死亡。无论你如何努力,这个无穷变化的世界,变化的你和你的伴侣,可能都会遭遇感情的保质期早于死亡。在这个长寿的时代,或许,70岁的他想要开始新的生活,而你却想要养老。你能不能够放手?能不能够给予对方自由?能不能够珍惜拥有的部分,然后放手去允许对方选择不一样的人生?”
离婚并不是失败。亚马逊的CEO说,即使我知道25年后我的婚姻会走向尽头,我依然愿意前往,因为这25年的回忆和美好。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