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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

42-2 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

作者: 橡木桶 | 来源:发表于2019-10-16 08:41 被阅读0次

    老子智慧和领导艺术之42–2

    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出自《道德经》第42章,意思是,事和物或许因为受损而获益,或许因为获益而受损。

    天意无常,道行反动。阴极必阳,阳极必阴;这些都是自然规律和天理大道。吃亏是福,获利成祸,都是生活常态。老子的智慧是在告诫人们,受苦时,不必灰心丧气,因为苦难可以磨练意志,迫使反省,有利进步;收益时,不必欣喜若狂,因为利益可以使人迷茫,骄傲狂躁,招引祸害;人心都是希望万事如意,好上加好,这些都是贪念,既不自然,也不现实;保持客观态度,克制主观妄念,成不骄,败不馁,都是明智的心态。

    所有的事和物都有自己的特性,阶段,状态;而对他们的损或益,都会产生不同的利或害。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没有完全的利害损益,只有恰当的作用,合适的行为。一切出于自然大道的,不论损益都是合理的和正常的,一切出于欲望贪念的,不论利害都是人为的和反常的。

    单位领导的原则就是奉天守道,自然合理;认清事物的特性,阶段和状态,在合适的场合,必要的时候,承受合理的损失,反而对单位的作用和价值是有益的;相反,如果在某些场合和阶段,收获不当的利益,反而对单位的作用和价值是有害的。

    趋利避害是动物的天性,自然的反应,有利就谋,有害就躲,有损就跑,有益就得,都属于缺乏智慧的表现。君子求财,取之有道,不当得利,贻害无穷;智人避害,选之有道,凡事躲避,一事无成。忍受某些现实的痛苦是获得更大幸福的必要过程和经历;放弃某些不当的利益,常会避免更大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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