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大学——人生新的起点
1979年9月,在田纳西州生活了6年的我,已经从一个懵懂少年变成一个对未来充满期望的青年。
怀揣着种种梦想,我飞到了纽约。正如一首歌中唱的那样,这是一个集天堂和地狱于一身的城市,繁华、喧闹、光怪陆离。来到这里,我的第一感觉是来到了一个花花世界,眼前的一切是新鲜、匆忙、充满活力的。
著名的哥伦比亚大学位于纽约最危险的哈莱姆区旁边。虽然仅有一墙之隔,哥大校园却有苍翠山林,环境清幽,站在校园中央的日晷旁,望着四周红砖铜顶的校舍,俨然身处世外桃源。哥大的同学多才多艺,活泼热情,幽默聪慧,热爱表达,他们聚在一起交流、激辩的时候,我第一次感觉到,这所大学流淌着智慧的清泉,它将开启我的未来之路。
哥伦比亚大学里的哥伦比亚学院是美国最早进行通才教育的本科生院,学校规定学生可以进入大二再选择专业,这给了每个学生成为通才的空间。第一年,我从必修的人文课程中收获了让人一生受益的知识。
传授这些人文知识的一般都是大师级的教授,他们用开放的思维指导学生,强调学生critical thinking(批判式思考)的能力。老师上课主要就是鼓励学生互相辩论,或是跟老师辩论。所有考试都是写论文,而不是考背功。
我一直认为,美国的大学教育,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培养了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美国教育家斯金纳(BFSkinner)说:“如果我们将学过的东西忘得一干二净,最后剩下的东西就是教育的本质了。”他所说的正是自修之道,也是独立思考的能力。大一的时候,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学美术、历史、音乐、哲学等专业的课程,接触了很多东西,我觉得这是找到自己兴趣的机会。
直到今天,我还记得哲学系的一个老教授说的话:“知道什么是make a difference(制造不同)吗?想象有两个世界,一个世界中有你,一个世界中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最大化你的影响力,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
这句话,可以说影响了我的一生。那之后,凡是我要作重要的决定,我都会想起这句“让世界不同”的话,从而让我的内心在作出选择的时候更加坚定。
一般来说,除了音乐专业的院校,美国的综合性大学是不将音乐纳入必修课的,哥大却专门设立了音乐欣赏这门必修课。此前,我从未系统地了解西方的古典音乐,但从上大学开始,西方古典音乐就像磁石一样吸引了我的心。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狂热地爱上了柴可夫斯基的钢琴协奏曲。
在哥大的日子,音乐老师鼓励我们深入了解每一个作曲家的心灵故事,鼓励我们走出课堂,去城市寻找“现场音乐”。我们经常去林肯中心(Lincoln Center)小音乐厅听音乐,也经常买便宜的学生票(大概20美元),坐在卡内基音乐厅(Carnegie Hall)最便宜的位置听音乐会。实在没钱的时候,我们就站在学校的礼堂外面听学校交响乐队演奏。哥大的音乐课程,使我培养了一种滋养心灵的习惯,从此之后,对音乐的爱,就一直伴随着我。无论是工作中愁云惨雾的日子,还是商业竞争中剑拔弩张的时刻,音乐都成为我舒缓心灵的一剂良方。
大学生活——贫穷而快乐的日子
大学报到的第一天,我刚走进自己的宿舍,就看到一个棕发碧眼的男孩冲我微笑,“嗨,我叫拉斯(Russ),把东西放在这里吧。”这就是我的室友拉斯,我们一起住了整整两年半。拉斯是波兰裔美国人,他身高178cm,骨骼宽大,他成了我在大学期间唯一的知心朋友。我们大多数时候很快乐,在昏天黑地胡说八道中度过。
我们也搞一些恶作剧,一个讨厌的室友总是爱财如命,自以为是。我和拉斯趁他睡觉的时候把“kick me”(踢我)的小纸条偷偷地贴在他的屁股后面,白天他总是不明就里地挨踢,一脸的莫名奇妙。他视财如命,趁他不在,我和拉斯把他放在床头的零钱摊了整个屋子,然后用强力胶贴在桌上和整个地面上,他回来以后,总是大呼小叫地去捡钱。结果,才发现那些硬币紧紧地贴在地上。他只好用刀子一枚一枚地把钱翘起来。我和拉斯躲在暗处,嗤嗤地憋着不发出声音,以防笑得太大声被他发现。
拉斯很直率,很幽默,又爱搞恶作剧。我经常嘲笑他“笨得要死,编程的速度比老牛拉车还要慢”,他也经常反击我,“永远找不到女朋友,见到女孩脸就比猴子屁股还红。”
拉斯的电脑作业做得惊人得慢,一般总是拖到最后,还一塌糊涂,然后不得不找我帮忙。我已经习惯了做他编程作业的枪手。
有一次,他欠了一堆作业没做,我就故意没回宿舍,让他找不到我,他只好急忙跑去实验室补作业。当他用自己的账号登录时,电脑发出了警告:“今晚11点,所有机器将例行维修,无法登录。”这意味着这家伙必须用短短3小时赶完所有作业。对动作慢吞吞的拉斯来讲,这已经是一个极大的心理挑战。可当他写好程序,开始编译的时候,电脑再次跳出对话框:“磁盘障碍,档案已经遗失。”拉斯惊慌失措,赶紧重新做了一次,不幸再次发生,电脑报警:“系统障碍,所有文档全部遗失。请打开某某文档。”他一打开这个文档,就看到我的留言:“傻瓜,你上当了!这些障碍信息都是我骗你的。你的功课已经帮你做好了,就在你的抽屉里,回来吧!——开复。
哥大的学费加生活费大约一年1万美元,这在1979年,对于一般的美国家庭来说,都不是一个小数目。学校一年给我2 500美元的助学金,父亲给我2 500美元,贷款2 000美元,剩下的3 000美元,都要靠自己打工来赚。刚开始的时候,我去做家教,后来在学校的电脑中心打工。而拉斯的情况跟我类似,他的父亲从波兰移民到美国,在美国的监狱当狱卒,收入一般,母亲是家庭妇女。因此,他在学校食堂找了份厨师助理的工作,那时候,他经常从食堂带剩下的面包和热狗回来,我们也经常能大吃一顿。我们的时间表也差不多。下课之后我们都去打工,半夜我编完程,他洗完碗回来,我们躺在床上闲聊,有时候时间晚了,我们俩都饥肠辘辘,冰箱里又没有吃的,我们就去学校附近的小店里吃最便宜的炸鸡。
有一次,我们实在太饿了,半夜两点跑到唐人街的一家中国菜馆,要了7盘不同的饭和面,通通吃光。结账的时候,看到光光的盘子,服务员不敢相信,她上上下下地打量桌面和桌下,但是什么也找不到。“难道你们真的把这些都吃光啦?”服务员问。我们点点头。 “天啊,你们要不要叫救护车?”服务员惊呼。
有一年,我和拉斯都没有钱买机票回家过圣诞节,就都留在学校里寻找打工的机会。有一天,他从学校食堂搬回来25公斤奶油芝士,打算自己做蛋糕。我们计划做20个蛋糕,天天当饭吃,省出假期的饭钱。
25公斤的芝士根本没办法用普通的搅拌器来搅,我们只好倒进一个大桶里,每人拿一个棍子使劲搅。做好了,我们开始每天吃同样的奶酪蛋糕,吃到最后,已经到了看都不想看蛋糕、提也不想提起“蛋糕”这个词的地步。直到七八天后,他突然对我说:“开复,天大的好消息!剩下的蛋糕发霉了!”那天,我们俩坐地铁到唐人街最便宜、菜量最大的粤菜馆,叫了6道菜来庆祝蛋糕发霉。
“做蛋糕”这个词,后来成了只有我们才能听懂的暗语,有意思的是,拉斯喜欢做蛋糕的习惯保留了下来。每年圣诞节,他都要寄给我一个他亲手做的蛋糕,每次都加上糖和朗姆。但是,圣诞节时他从德国寄出,等我收到的时候,基本上已经到春节了,我们全家谁都不敢吃这个蛋糕。因此,我发邮件给拉斯,感谢他从德国传来的祝福,但是让他不要再寄蛋糕给我了。可拉斯回信说, “这是我的一份心意,我一定要寄。”
2000年,我从微软亚洲研究院调回微软在西雅图的总部工作。那一年,由于搬家的工作十分繁重,我忘记了告诉拉斯,结果,拉斯又寄了个蛋糕到我原来的地址,结果,邮政系统查无此人,又把蛋糕退回到拉斯的家里。拉斯接到蛋糕十分惊讶,他发了封邮件给我说,“你知道吗,我一直以为,在蛋糕里加朗姆和巧克力是一种古老的防腐方法,所以,当我今年五月份接到我去年圣诞节寄给你的蛋糕时,我在想,我终于有机会试试这种防腐的方法是不是管用啦。现在,我很高兴地告诉你,开复,我把那个蛋糕吃啦!而且,更大的好消息是,我还活着。”
我对着电脑一阵狂笑。年轻时一起经历的青春岁月,是那样的快乐和美好。人们离开大学,有着各自的生活轨迹,但是回首很多事情时,现今一切的快乐似乎都无法取代当时那种单纯的快乐。因为,我们当时是那么的年轻、无畏、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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