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还是一个职场小小白的时候,有一天老板把我叫到办公室说:“小白今晚你陪我去参加客户签约的酒局,记得要穿的漂亮一点”,说完他继续把头埋在了文件里。
现在我来说说我的情况吧,我刚来这个公司第三天,之所以叫小小白,是因为我是个刚毕业的学生,我叫白晓晓,为了这次的应聘,我在家里准备了很久,我几乎把整个简历都背的滚瓜烂熟,当然还有英文的介绍,那天我以为老板会让我自我介绍一下,结果老板看完我的简历说:“你最擅长的是什么”,我一下子就蒙住了,我在大脑里不停地搜寻答案,最后我脱口而出:“应该是酒力吧”,老板继续问:“那你觉得两家公司迟迟不签单的原因在什么地方”,我想,这是什么问题,为了显示我的反应敏捷,我答到:“那一定是酒没喝到位”,所以老板拉我去喝酒,一定以为我是酒桌高手。

因为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我怕自己会吃亏,所以我特意穿了很多层衣服,想用这种方式保护自己,酒桌上当老板提及计划方案什么时候可以签约时,我马上就端起了杯中酒,一饮而尽,那是一杯52度白酒,话说这也是我第一次喝酒,只觉得当时本来一桌子五个人头,瞬间就变成了十个头,自然后来我又喝了第二杯、第三杯,直到我彻底失去知觉,瘫倒在桌子底下,吐得一大糊涂,当然这些是后来别人告诉我的。
至于后来被老被问起, “酒桌一霸”,我的解释是:“一个人可以吐倒一片的霸气”,那次当然是签单成功了,我也成了真正的酒桌一霸,老板还破例让我这个新人来负责这个项目,第一次去见对接的客户方,那天我们约见面的地方,他强烈要求要去咖啡馆,最后还特意叮嘱不要去饭店或者有酒的地方,当时我觉得奇怪,见面后才知道,那天我喝到桌子底下的事情他也知道,但同时也被我的豪气吓到了,他说:“我不是很会喝酒,咖啡吗?还可以”。

他是一个有些文静的男孩子,其实用文静似乎不太合适,应该说是安静吧,那天他穿了一件墨绿色的夹克衫,这是我第一次在清醒的时候见他,还是被他的帅气给震到了,怪自己那天为什么没有好好看看在场的人,就让自己出尽了洋相,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天我的样子把你吓到了吧”,他很严肃地说:“何止是吓到呀,简直是吓得不轻呀,你一杯一杯地喝,一点都没有给我们喘息的机会,后来你还扬言自己是酒桌一霸”,我的脸一下子就红到了耳朵,原来酒桌一霸是出自我自己的口呀,我问:“后来的事情我都不记得了”,这次怪他不好意思了:“那天你在喝完第三杯后就直接倒下去了,因为老板不知道你家的地址,所以我主动请缨说认识你,所以”,“我记得是我自己走回家的呀”,他支支吾吾地说:“是我扶着你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在你一路高歌中陪你回家的”,最后他说:“多亏那天那还记得自己的住处,否则我们就要露宿街头了”。

后来的事情就是,我们经常在谈完工作后,他陪我走回家,然后伴着我不怎么在调的歌,其实呀,我真的不是太会唱歌,只是每次他都说:“你唱的特别好听,尤其是那首《北京的金山上》,总有一种澎湃的激动,像是热火朝天的生活”。
再后来的事情就是我们生活在了一起,不是三年五年,而是十年后的现在,如今想来,也觉得奇怪,我整天大大咧咧,而他却是一个心思极其细腻的人,我喜欢唱跑调的歌,而他刚好长了一对喜欢听音乐的耳朵,我喜欢去爬山,刚好他喜欢探险,所以我们总能不谋而合地走在一起,或许单独的我们都不够完美,可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却总是欢乐不断,幸福绵长,我想可能世间从来都没有什么最好,只有合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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