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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青少年书画展的征稿通知

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青少年书画展的征稿通知

作者: 張建平 | 来源:发表于2018-03-27 10:04 被阅读0次

            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全面提升自治区全民书画艺术水平,展示全区青少年书法、绘画的艺术成就,经研究决定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青少年书画展”,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青少年书画协会

    媒体支持:内蒙古多家报社、广播电视台、网络媒体等

    组委会主任:内蒙古青少年书画协会会长

    组委会副主任:内蒙古青少年书画协会所有副会长、秘书长

    二、征稿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旗县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学生及社会各界书画爱好者均可投稿。具体分段如下:

    1、少儿组:12周岁以下;

    2、少年组:13~17周岁以下;

    3、青年A组:18~35周岁;

    4、青年B组:36~45周岁。

    三、参展费用

    稿件评审费30元/幅;取得入展资格后,参展费80元/幅。

    四、征稿要求

    1、书法作品书写诗、词、曲、赋、楹联、古文等均可,书体不限,草书、篆书请另附释文,规格尺寸统一为四尺条或四尺整张,一律竖式。

    2、绘画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国画尺寸统一为四尺条或四尺整张,一律竖式。其他画种(包括油画、水粉画、儿童画、素描等)均以四开纸规格大小为标准。

    3、投稿数量每人、每项最多限投2幅作品,投稿需寄作品原件,无需装裱。作者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铅笔楷书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所在艺术培训机构、艺术指导老师、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相关信息,以便于登记、通知、邮寄证书等。

    五、评选方法、奖项

    1、评审工作由我会聘请中书协、中美协、内蒙书协、内蒙美协的书画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严格的评审细则、评审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公开、公正评审。

    2、评审专家:马继武、靳立成、曹化一、单学文、郭瑞金、邢大年、朱家骞、赵祥林、任庆新、周鼎、刘杰、索英镌。

    3、本次书画展设一等奖8名,分别为:少儿组书法一等奖1名,绘画一等奖1名;少年组书法一等奖1名,绘画一等奖1名;青年A组书法一等奖1名,绘画一等奖1名;青年B组书法一等奖1名,绘画一等奖1名。

    设二等奖24名,分别为:少儿组书法二等奖3名,绘画二等奖3名;少年组书法二等奖3名,绘画二等奖3名;青年A组书法二等奖3名,绘画二等奖3名;青年B组书法二等奖3名,绘画二等奖3名。

    设三等奖48名,分别为:少儿组书法三等奖6名,绘画三等奖6名;少年组书法三等奖6名,绘画三等奖6名;青年A组书法三等奖6名,绘画三等奖6名;青年B组书法三等奖6名,绘画三等奖6名。

    设优秀奖若干名,视投稿作品数量而定。

    3、征稿期限为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底,组委会将陆续对投稿作品进行登记、评审。

    4、评审入选的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约在2018年10月对入展作品进行展览,具体展览时间、地点待定,届时组委会将另行通知。

    5、所有入选参展、获奖的选手,均可申报内蒙古青少年书画协会会员,并颁发省级相应获奖证书。

    六、征稿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召西街(大召社区对面)青山书院

    联系人:张建平

    联系电话:15848185318(微信同号)

    七、交费办法(可以微信转账)

    账号:6217376000100647817

    银行:金谷农商银行

    收款人:张建平

    八、特别声明

    1、组委会拥有所有来稿发布、展览、编辑出版的权利;

    2、参加本次活动的作品,在画展撤展后均可退稿;

    3、投稿者须认同以上要求;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青少年书画协会。

                          内蒙古青少年书画协会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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