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可能有自负的时候,区别只在于产生的后果。
大多数自负都是无伤大雅的,有时甚至还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毕竟表现自负的时候会做出一些常人不敢尝试的壮举,可能会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当然,不是所有自负都是无损的,有时的自负会将一个本来不错的局面带进泥沼,更别说那些本来就不那么明朗,或者说处于劣势的情形下的自负。
自负有很多种,有的是单纯的自负,为自负而自负。简单认为自己是清醒的,聪明的,正确的,从内到外都极度排斥别人的提议,建议或意见。断定自己的做法将带来最好的结果。
另一种自负可能并非原发的,只是在某个时刻被催生了出来,为了自己的体面,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这种自负或许就没有那么强烈,有时也可能会受到一些外界影响,接受一些别人的意见,尽管表面上仍然是一副自信的模样。
当然,还有一种自负,那就是担心自己的不专业,不够经验被人发现、识破或戳穿而刻意表现出来的信心满满,这样的自负如果造成不良后果,往往是破坏力比较强的。
周律师严格说来并不是一位自负的人,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愿意接受别人意见的。当然,自负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素质,即便那些最温顺听话善解人意的人也可能因为某种因素的激发而表现出来。周律师也不能脱俗。
直到我们都到了庭审所在地,我仍然没看到他有做了什么实质性的准备工作,答辩状都没有动笔。这让我不得不有些着急。尽管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但有些基本的流程我还是有些概念的。加上我性子急的性格,因此会觉得没准备充分这是大得不得了的事情。在我看来答辩状早就应该写出来了,哪能拖到最后时刻。
我在想,这老兄是真的胸有成竹,一切尽在他的把控之中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忍不住好几次提醒了他。他总说,没事,不会耽搁。我只有选择相信他的专业性。并且还反省了自己,是不是有点越俎代庖。
虽然选择了相信,但潜意识里的那点担心并没有就此被打消。因此,到了成都刚安顿下来,我就做了一个决定……
早安,三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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