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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的老树根(3)

致我的老树根(3)

作者: 董天鹂 | 来源:发表于2019-04-09 22:08 被阅读0次

    在金钱上父亲还有一个不同于周围的观点,那就是对于赡养父母和享受遗产没有关系,抚养子女并不包含为他成家置业。他认为作为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老人,所以,他婚后就每月都分别给奶奶和姥姥固定数额的赡养费,但又没有享受任何一方老人的财产。在奶奶试图控制他的时候也绝不动摇,既不推卸责任,又不因为利益而让步。那怕当时支付的赡养费用占了他工资收入的很大比重也没有妥协。而对待子女的教育上,他早就告诉我们,他会尽力满足我们接受教育所需花费,但一旦成年后不再上学,他就尽完责任,之后的人生是我们自己负责的,他没有义务。从小到大的教育,我们兄妹都深以为然,也一直觉得要靠自己。当哥哥长大工作后,家里不要他的工资,他也做好了自力更生负担结婚所需的准备,所以有一天聊天说到他朋友结婚家里给花了七千块时,父亲问说:“七千块就够了?”他说够了。父亲让他写个字据把这话写下来,我们都以为他开玩笑,哥哥还真的写下了,后来他结婚时,父亲果然给了他七千元。我们之后的也照此办理。父亲说虽然把我们养大就完成了义务,但出于亲情,他再给每人一笔结婚费用。他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法理人情兼顾,我们则是意外和感动。尤其是父亲一贯坚持男女平等的做法,是少见的。他自己一生没有享受上一辈留下的财产,奶奶名下的,他早早就表示放弃继承。爷爷早逝,留下的房子,他也主动送给了叔叔。到他自己年老,又表示不需要我们管,他和母亲的退休金足以满足他们的生活,看病所需也都有准备。事实上,直到父亲去世。他不仅没有花过我们一分钱,连我们给他买的衣服、保健品等也都折价记账,积累到一定数额后一次返还给我们。还在我们各家买车时分别给我们一些贴补。父亲一生精打细算,勤勤恳恳,承担了赡养他的外祖父、母亲、继父和岳母的义务,又绝不肯给子女添一丝负担,这样一个行动上处处为他人着想的人,我们如何能轻易地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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