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我做的最正确的事,就是把书架上的《百年孤独》抽出来,放到膝盖,翻开页,进行了第n次阅读尝试。
然后,饭桌上,地铁上,睡觉前,午休时,一直翻阅,一口气读完。
没有放弃它,一定可以列为我阅读史上最幸运的事情之一了。
马尔克斯是个有趣的人,极其有趣。
他坦言自己迷信,他当然迷信,写作的时候看不到黄色的花,就浑身不自在,迷信的令人瞠目结舌。
他的写作日常有这样的细节:
“她总是那样。有好几次,我坐在那儿老不出活儿,什么也出不来,废了一张又一张的稿纸。
我于是抬头一瞧花瓶,就发现原因所在了:
原来少了一朵玫瑰花。我喊了一声,让人把玫瑰花给送来,
此后,一切又都顺利了。”
写东西的人都迷信,像他这样将之付诸到日常生活,一丝不苟的也是不多。
他讲故事不是英国式的润物无声,也不是东方式的仙气飘飘,比较像某种浓郁的乐器演奏出的曲子,有点炫,有点重,像重鼓一样咚咚咚连环不断。
跟中国的红楼梦比,同样的魔幻与现实,但气质又完全不同。
画面感十足,倒叙的方式令人着迷。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是无数人写文章用来开头的魔力句式,有了这样的开头,文章也有了完美的开端。
长久以来,有这样的流传
“马尔克斯开车带家人去海滩度假,路上他突然想通了那个缠绕自己十几年的故事该怎么写。
于是他调头回家,走进书房,一屁股在打字机前坐了 18 个月。
在闭关之前,他把整个家和 5000 美元丢给妻子。
女主人梅赛德斯对全家发话:“断什么都不能断马尔克斯的稿纸!”
到第 9 个月,钱就花光了,妻子把汽车、电视、收音机和自己的首饰都当了。”
传奇的人生。
从这本书里,我读到了什么呢,孤独。
孤独,永恒不变的话题,人类抗拒它,恨它,试图摆脱它。
人们惊慌失措,
人们聚餐,食物越发精美,餐具越发考究,面包有100种做法,泡茶有200个步骤。
人们发明时装,发明饰品,买300根口红,买1000双鞋子。
人们绘画,舞蹈,表演戏剧,电影一个礼拜即下档,留给下一个刺激灵魂。
人们旅行,云游天下,跋山涉水与千里之外的人相聚。
人人都想当王,能够战胜孤独的王。
在某些假象里,人类似乎赢了。
喜悦,愤怒,忧伤,成就感,满足感占据了24小时,孤独像个被遗弃的孩子,没人记得它。
在喧嚣的聚会中,在精美的食物前,在艳惊四座的艺术里,人们以为战胜了孤独,进而击掌欢呼,举杯庆贺,当人们放下戒备,孤独却毫无防备的,气势汹汹的
又来了。
像秋天的风,心中不禁凛然。
一百年的孤独,真够久啊。
不如就这样吧,停战,和解
接受它,坦然的,宁静的,是人类最终的归宿。
仿若红楼梦,里面掺杂着一种真亦假,假亦真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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