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教会惩戒
一、事件的起因——私留价银
二、事件的本质——欺哄圣灵
三、事件的结果——会众受警戒
1-11节 主要是讲到亚拿尼亚夫妻受惩戒而死的过程。当我们读过这段经文时,这件事会带给我们很深的印象,甚至带给我们一些的恐惧。
这件事的起因其实是连于第四章的内容,其中讲到全会众都变卖田产奉献于教会,教会福音事工如火如荼地开展,信徒人数日渐加增。这是事件的背景。
亚拿尼亚也和其他信徒一样把田产变卖了,拿来奉献给教会,但问题是其他人奉献所有,而他却私留价银,以遭至暴毙的审判。
难道就因为他私留价银吗?难道就因为他没有全部奉献吗?如果是这样,那么今的我们没有变卖房屋田产奉献教会的人,岂不更当受此惩罚?
其实,使徒彼得说得很清楚:
“田地还没有卖,不是你自己的的吗?”——意思是,你是田地的主人,你有主权如何处理,卖与不卖,都是你自己的权力;
“既卖了,价银不是你作主吗?”——意思是,你自己把田地变买了所得的价银,也仍然是你自己的;你自己的钱,你有权决定奉献或是不奉献;你也有权全部奉献,或是奉献其中一部份,或多或少,也都是你自己的权力。
但亚拿尼亚的问题在于——不诚实,说谎、欺骗。其实,经文中没有显示亚拿尼亚说话,只有彼得对他的直接宣判。但却记载了他妻子短短的一句话“就是这些”,这表明他们夫妻同心说谎欺骗使徒,欺骗教会,欺哄圣灵。
这个事件的结果是,亚拿尼亚夫妻一同死亡,同时全教会以及听见这事的人都受因此惧怕,而受了警戒。
那么,问题是,亚拿尼亚仅仅因为说谎就被立时审判,是否彼得的审判太过严厉?为何不给亚拿尼亚一点机会?那么,今天在教会中有谎言吗?会不会像亚拿尼亚一样丧命呢?
12-16神迹奇事
一、分别人群12-13
二、证实福音14
三、医治医人15-16
12-16节 是对教会最初时期(逼迫来临前)的一个小小的总结。12节讲使徒行了神迹奇事,其实也包含1-11节所讲的亚拿尼亚事件。彼得并不是用人的刀枪审判亚拿尼亚夫妻,而是用“话语”即使他们立刻死亡。而这一切的神迹背后乃是“主”,是主藉使的手而作的。
12-13节 我们可以看到三类人群。
首先,是“信的人”,他们同心合意聚集在圣殿的所罗门方廊下,那是他们经常聚会的地方;
然后,是“其余的人”,圣经说他们不敢贴迫信徒,为什么呢?这群人是指敌视信徒的犹太当局,指祭司、法利赛人、撒都该教门一党的人。因为,他们也亲自看见,或是听见使徒们行神迹。这是他们从未见过的,也是他们无论如何都不能行的。因此,他们不敢随意藐视、搅扰信徒们的聚会。
最后,是“百姓”,指一般的犹太百姓,他们可能还未信耶稣,但对于使徒们所行的神迹,感到敬佩。因为在他们的传统观念里,这些神迹,除了上帝无人能行。因此,他们尊重使徒和信徒。
14节 特别提到“信而归主”,这因着神迹的见证,福音在百姓中被传扬开始。无论男人或女人都乐意来归信耶稣基督。
15-16节 是讲到神迹所彰显出来的能力。一是连使徒彼得的影儿也能医治病人,这是指使徒的因基督而来的能力与影响力;二是无论是肉身的疾病,还是被污鬼缠磨的灵性问题,使徒们都有能力医治。
17-42遭受迫害
一、使命胜过环境17-25
二、真理胜过强权26-40
三、欢喜胜过屈辱41-42
17-25节 主要讲到使徒们被下在监里,在夜间蒙天使拯救出监,并被差遣继续往圣殿中去讲道。这似乎有些强人所难。一是他们原本是在圣殿讲道而被捉拿的,而现在却让使徒继续去圣殿讲道;二是现在他们身陷囫囵,被关在监牢之中,如何出监牢去传道呢?
其实,答案就在于天使所说“把这生命的道都讲给百姓听”。“生命的道”,意味着生命之道所带出来的就生命的见证。传讲生命之道,是使徒们的使命,无论身在何处,即便身陷牢狱,也必须去履行;即是生命之道,就不受任何环境的限制,使徒的生命中应当是自由的,超越当下牢狱监门的,他们的内心不再是被捆绑囚禁的;即是生命之道,应当相信上帝有能力将他们从当下牢狱之中释放出来。
为何上帝在此,又再此向使 徒们重申使命呢?是为了鼓励使徒们继续为福音而活,为使命而活,不要因为当下的逼迫而灰心退后。生命之道,不是在教会复兴、人数增涨、使徒使用权柄的时候体现出来的;生命之道,乃是在教会遭逼迫,传道者受苦难之时所彰显出来的信心、盼望和使命感。
因此,使徒们必须首先在信心中是刚强的,在生命里是自由的,不受外在环境的捆绑,才能真正地去履行他们的使命。否则,即便走出监牢,而内心却仍在辖制里面,这样是无法传讲“生命之道”的。
26-40节 主要讲到两方面,一是使徒对大祭司等人的回应;二是迦玛列的建言。
26-32节 首先,是大祭司对使徒们的质问,表明犹太当局的强权、无理、无耻。他们未经审判,就随意捉拿使徒,并下在监里,说明他们强权;他们禁止使徒们传讲耶稣,但却拿不出任何法理依据,是非法禁止传道,说明他们无理;他们说“想要叫这人的血归到我们身上”,这句话显明他们的心虚与无耻。他们连耶稣的名字都不敢提,同时不敢承认杀害耶稣的罪归在自己身上,这与当初杀害耶稣时,他们高喊“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太27:25)的态度完全不一样。
对此,彼得和众使徒的回答是有三方面:
一是“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使徒们不是在否定世俗政治的权柄,而是在强调上帝和人的权柄有冲突时,应当选择顺服上帝。今天,我们也是如此,如果世俗政治的权柄要求我们违背真理的原则时,我们应当绝对顺服真理的原则。比如,政权不准我们传道,限制我们传福音,这就是与真理的原则相违背,我们就不能顺从。这是原则。
二是“你们挂在木头上,杀害的耶稣”,这句话,直指犹太当局的罪,显明大祭司等人的罪。这是大祭司等人无法回避和否定的。因为,这事刚过去不久,估计就几个月。全城的犹太百姓都可以为此作证。
三是“我们祖宗的神已经叫他复活……”,直述福音核心内容——基督死里复活,使徒表明自己是为此作见证,并且圣灵也为此作见证。
33-40节 面能使徒们有理有据的回应,在当的公会人员无言以对,并且恼羞成怒,想要杀害他们。此时,公会中一位德高望重的教法师迦玛列出来建言劝戒大家要小心谨慎办理,否则很可能不是维护信仰,反倒是攻击上帝了。并且以从前丢大、犹大的事迹为例,道出一个真理——“若是出于人,必要败坏;若是出于神,你们就不能败坏……”。
犹太公会的听了迦玛列的建言,暂时放下了杀害使徒的想法。但却仍然无故地将使徒们鞭打、恐吓一番,才释放了。
41-42节 讲到使徒们离开公会充满喜乐,并且继续勇敢传道。他们并没有因所受的无故的监禁、恐吓、鞭打而灰心失落、报怨主,反倒是满心喜乐,大有信心。这是许多人难以理解的。
其实,正如使徒们所认为的“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人为基督受逼迫、受羞辱,说明这人是配得基督之名的。反之,我们今天害怕受逼迫,害怕受羞辱,说明我们还配不上基督之名,我们没有资格为基督受苦。这就是主耶稣所说:“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8)
连系第4章中所提到的信徒变卖家产奉献于教会,并本段经文所记录的使徒的遭遇,笔者的感动是——
奉献,是奉献者的赏赐;
殉道,是殉道者的恩赐。
亲爱的基督徒,你得到这个赏赐了吗?你有这个恩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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