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个有很多爱好的人,小学的时候喜欢打乒乓球,打羽毛球,由于打羽毛球把手摔骨折了,于是被我妈严令禁止玩球类活动,自此之后看见我玩一次打我一次,我还喜欢朗诵,是我们学校的广播员,还要主持学校的活动,当时校长还跟我妈妈说让她把我往主持人方向培养,很可惜我妈显然没这个想法,虽然每次我播音的时候,她都会跟她的同事们炫耀,因为她工作的离我学校真的很近,什么风吹草动都听得到。
后来上了初中,可能我真的声音条件比较好,被音乐老师挑中了去合唱团,开始了我长达两年的合唱团经历。我现在都还记得第一次上台比赛的时候,那是个冬天的早上,别的同学都在上课,我们合唱团的成员坐上大巴去市里比赛,那是我第一次化妆,第一次去那么正规的舞台,脸上化着腮红,还涂了口红。我记得特别清楚的就是,比赛结束后我们回学校,当时最后一节课还没下课,我抱着换装脱下来的秋裤往食堂跑,窗边有些不认真上课的同学还伸出头来看,这个画面我深深的记在我的脑海。
后来,到了初三,哥哥带我去了一次网吧,教我打游戏,然后我开始迷恋上了去网吧打游戏,从以前的好学生堕落成网瘾少女,逃课打游戏是常态,人生里的第一次网吧通宵也是初三贡献出去的,记得当时好像是非典时期,学校比较重视高热的学生。去网吧之前我的体温是39.2,原本想的是通宵完第二天找老师请假,结果通宵之后我退烧了,当天还考了数学。平常我数学基本都是九十分左右,那一次考了不及格,没办法,考试的时候实在是太困了,一边做梦一边答题,能有五十多分我都觉得我很牛逼了,结果当时是被老师骂了一顿。
除了打游戏这一危害力巨大的项目之外,我还沉迷第二项万千学子学习路上的绊脚石——小说。
小说我从小学开始就爱看,只不过那时候没有手机,也没钱买书,看的条件有限,所以还不至于影响到我学习。初三的时候我和哥哥在同一个学校,我初三,他高一,更巧的是我们还在同一栋楼,还是隔壁班,于是我经常去找他借手机看小说,更是导致成绩一落千丈。
到了高中我的爱好也还是游戏和小说,游戏由于我妈管的严,开始不让我出门了,玩的少点,小说的话,那简直就是占据了我高中至少三分之二的时间。高一和高二的时候,除了我是英语课代表必须要搞好英语成绩之外,其他的课上时间都被我拿来看小说以及提防老师抓到我看小说了。
大学四年是我的爱好最为爆发的四年,喜欢唱歌表现为常去ktv,喜欢打游戏直接在寝室里用电脑通宵通宵的打,喜欢看小说那更是废寝忘食,通宵达旦,夜以继日,虽然期间也发展了一些其他的小爱好,比如学泰语、学配音,没坚持多长时间还是被我三大巨头爱好给干掉了。
直到现在想想,我这二十六年来最爱学习的时候竟然是初三以前和现在了。中间那漫漫十几年基本都花在了游戏和小说上,那你要问我后悔吗,我应该是不后悔的吧,因为我知道,如果让我不带记忆的重过一次,我应该还是会那么选择,我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不管什么时候,我都只愿意做自己喜欢的事,喜欢的事情无论是玩还是学习,我都可以达到忘我的程度。
曾经爱学习的时候为了一道数学系点着蜡烛斗争了四个小时,最后做出来了才罢休,为了玩那更是不折手段。虽然我不是个成功的人,但我很庆幸,成长的路上我至少大多数时候都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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