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上来到底是哪个作家的作品让我萌生想要写作的想法,暂且拿我喜欢的作者汪曾祺的《人间草木》 为例吧。
这是一部散文集,目录以果蔬、四季、游记、好友、感怀划分, 都是日常小物、小事的随笔记录。但是琐事也能写得兴味十足,就是汪老的本事了。
卷首的话我就特别喜欢:如果你来访我,我不在,请和我门外的花坐一会儿,它们很温暖,我注视它们很多很多日子了。
与其说我喜欢汪老的文风,不如说我是喜欢这种生活态度,世间平凡草木在他笔下如此鲜活生动,好像普通琐碎的日常生活都是充满诗意,开心悠然的。
我尤其喜欢汪老对于食物的描写,可能从小就馋嘴,小学时候学过的《端午的鸭蛋》,“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这一句成为我对好鸭蛋的评审标准,至今对高邮鸭蛋魂牵梦绕,不可自拔。
好的文字带来的感受完全可以联结五感,光是看字就有一种无比鲜活的力量感染着读者,远比看照片动人。
而汪老最擅长将这些平凡的小事小物写得灵动,随便摘录一句:风栗子肉微有皱纹,微软,吃起来更为细腻有韧性。哇,简直口水都要流下来,软糯细腻微甜的栗子仿佛就在我嘴边!
写着写着,就发觉我对于细腻的文风真的情有独钟,不管是写普通的事物还是感情,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似平淡中的细腻和温柔,在别人眼中普通的景色,作家描写后就是另一番模样,别有趣味和生机。
能写好平淡的小事,就是作家的功底了。至今也还记得《受戒》那小说中朴实又灵动的小僧人和小姑娘,带着江南水乡清凌凌的劲儿,纯真、干净,嫩得和河里的莲蓬一样,掐的出水。
感觉我好像找到自己想要的风格了,就是细腻,灵动,生机勃勃,不需要有惊天动地的大人物,也算不上特别轰轰烈烈的爱与恨,就是,简单一点,温柔一点,涓涓细流式的叙述,但是一定能过要动人,平淡而不能乏味。
啊……突然觉得要求有点高,目前的话,就尽量写得细一点,不要太粗糙了,词句也多斟酌一下。关键人设一定要立好,想清楚,尽力让他丰满起来,让人物去做事,而不是事带人走,明早再好好捋一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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