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深潭里有鳄鱼,也有人警示过我了,但是我非要趟过去;明明院子里有恶犬,已经警示过我了,我偏要冲进去:因为我的公主在塔上,因为我的王子在水底。”
——《奇葩说》
6月2号的《奇葩说》的辩题是:正在追一个很喜欢的人,似乎对我也有意思,但通过“时间机器”,发现十年后和我在一起的不是Ta,我是追的还是放弃?杨千嬅一直坚持她会追,她大概也是有什么无法挽回的遗憾吧。
说的好像你追就追的到一样
人生三大幻觉:手机振动,我能反杀,ta喜欢我。所有辩手都在一个前提上:他会接受我的追求。可是,既然题目说了“ta似乎也对我有意思”,也就给出了你会被拒绝的可能。
Ta可能真的喜欢你,但是Ta未必想和你在一起。喜欢和在一起从来就不是一回事。也许他还更喜欢另一个女孩子呢,也许他就是喜欢暧昧呢,也许他是个财阀的儿子,他要继承千万财富恋爱不自主呢?
既然你们有可能一开始就不在一起,就不必给自己加那么多戏搞得以后苦大情深,都是假的。当面对一个未知结果的追求时,我想,就算今后我们没有在一起,我也不愿意因为我没有尝试过而后悔。差一点的缘分最叫人惋惜,尤其是差的那一点是你。
也许你终其一生都没有过爱情
十年后在一起的人,我会喜欢吗?我会像喜欢现在这位一样喜欢吗?我今后还会喜欢别人吗?
何炅说有选择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列夫托尔斯静说,有喜欢的人才是一件很有福气的事。
很多人终其一生都徘徊在爱情的另一头,或是单恋的另一头。当你在水一方的伊人站在岸边朝你挥挥手,你却说不好意思,我要赶路,另一位姑娘在十年后等我,告辞!
那位姑娘也许只是适合你结婚,适合你的家族,你的地位,你的发展。但是啊,当你在翻山越岭的另一边,你依旧辜负了那位为你上岸的姑娘的心意。
也许你今后再也不会遇见爱情了,那位可怜的喜欢你的女孩也是。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没有得到过的姑娘才是最吸引人的。她永远是床前明月光,是心口朱砂痣,是你午夜梦回的脱口而出的牵挂。你拥抱那个十年后的良人的时候,脑海里未必就是Ta。
而且你难免不会给自己加一个爱怀中人的证据,或是筹码:看啊,当初为了你,这十年我放弃了多少可能啊!
这对她未免太不公平:她明明什么都没做,除了对你的无作为心怀感激之外,大可不必承担你的遗憾和精神出轨的。
而让明月光和朱砂痣变成蚊子血和饭粘子的唯一办法——就是全心全意地爱过她——她不再是水中沚的璧人。
当你吸入的空气中有她呼出的呵气时,因为这份亲密你们愈行愈远时,不会遗憾你们没有走近过。
因Ta变得更好而心存感激
大家似乎都默认为一段没有结果的恋爱带来的全是伤痛。但实际上,无论和谁相处,是陌生人,是长辈,是朋友还是恋人,你都无法否认他们会带给你全新的东西,好的坏的,悉数给你。
而要什么则取决于你自己。每一段恋爱都是一段修行,完善自己,完善对方。也许十年后你吸引Mr.Right的特质正是你在Mr.Wrong身上学习到的,而因为你,他也变成更好的人。
对于前任,就算分手时破口大骂,下老死不相往来的咒。但其实他们回想起来,对于那个离开的人,更多的是感激,感激他来走过这么一遭。他带给你很多正能量,就算没有,也会警惕你今后不要和这样的人深交。他总是会带给你很多除了他没人会教给你的东西。
有时光机也不是稳赢
如果上帝给你一个独特的权利,那么他肯定也会剥夺你一个更大的选择。这是一个披着袈裟的魔,笼在你心上十年挥之不去。
之前权衡的利弊都是关于自己的,那么在保护自己的同时,我们应该顺便考虑一下对方的感受。
这样的苦不能自己受,我要告诉对方,如果十年后我们不会在一起,你现在还想和我在一起吗?你愿意吗?
在一起是双方的选择,不应该一个人决定。
如果他认为我浪费他的青春,那么我无fuck说,我去翻山越岭啦!
如果他还是愿意和我在一起,那么我们没有必要浪费这十年的青春嘛,何必为一个十年后到来的人守活寡?
况且,时光机说,那是今后和我在一起的人。他也未必就会和我白头偕老哦。他也许只是我的第三号,第四号,今后还有很多人来来去去。那我就更没有必要空着这十年,谁知道现在他喵的和谁风花雪月,恩怨情仇!
看见就是没看见
初中时在读者上看过一段话至今印象深刻,大概是说,但凡你路过一座村庄,不要惊扰他,来过就像没有来过一样。这才是旅行的意义,你经历了,并且离开了。
时光机这样开挂的物件应该也是这样。你本不该知道这一切的,在武侠小说里主角无意觅得一件秘籍后,面对的都是腥风血雨。褪去主角光环的方法:“少年,我看你骨骼精奇,要不要练练降龙十八掌啊?”“不要,滚!
同理,看见了就当没看见吧,知道得太多没好处的。但是你肯定没法假不知道今后会发生的事情,你唯一能做的就是看清这一切,不在天长地久,而在朝朝暮暮。不如抛开这个悲伤的结果,活在当下,你的快乐会因为你提前知晓了结果而指数增长。也不要预支今后的眼泪,毕竟今后也不少。
来自罗伯特史文克电源《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至尊宝说,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所以,能在一起多久就多久吧,分开就分开好了,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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