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老子 李若水译评
5个笔记
第六十四章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 其安易持,
其未兆易谋。
其脆易泮[1],
其微易散。
为之于未有,
治之于未乱。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2];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3];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4]故无失。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
不慎终也。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5];
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注释
[1]泮:散,解。
[2]毫末:细小的萌芽。
[3]累土:堆土。
[4]执:把持,掌握。
[5]货:财物。
译文
局面安定时容易维持,
事情没露先兆时易于谋划。
脆弱时容易消解,
细微时容易散失。
处理问题当在没发生时,
治理国家当在没发生混乱时。
合抱的大树,生于微小的根芽;
九层的高台,起于一堆堆泥土;
千里的远行,始于脚下第一步。
主观妄为会招致失败,强行作为会遭受损失。
因此圣人无为所以也不会招致失败,不勉强作为也不会遭受损失。
人们做事情,往往功败垂成。
所以要善始善终,把最后当成开始时一样慎重,这样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所以圣人追求别人所不追求的,不稀罕珍贵的财物。
学习别人所不愿学的,补救众人所常犯的过失。
如此无为,以辅助万物的自然生长,而不敢干涉妄为。
>> 本章在上章的基础上,说明善始善终、防患于未然的道理。而要做到这些,就是要无为而治,只是辅助万物自然生长,而绝不横加干涉妄为,破坏万物的自然生长。
>> 正因为事物的发展都有其自身规律,所谓一触即发,不到时候,不会发生。无论是谋划事情,还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时机当在事情未发之时,这样才能做到临机而动,也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 无论做人做事,只有善始善终,才会有所收获。否则,半途而废,前功尽弃,甚至功败垂成,就得不偿失了。
>> 人都爱犯自以为是的毛病,一些人总爱指手画脚,对别人横加干涉,以为自己是在帮助他人。岂不知,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不会讨好,也会打乱了人家的行为,扰乱了事情发展的规律,不仅得罪人,而且往往帮了倒忙。所以聪明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只在必要时才适当“指点”一下,推动事情发展。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