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应该有最基本的信任,这不仅是最亲近的人的相处之道,更是做人的起码原则。
林一和绿枝结婚之后,林一很快出轨。绿枝拿着林一出轨的证据,非要林一给她写保证:假如再犯,林一要赔绿枝人民币五十万。
林一哪里能拿出那么多钱,从此之后就老老实实,就连和异性说话也是小心翼翼。
转眼绿枝生了小孩,林一更是跑前跑后,殷勤伺候。
“林一,你和绿枝结婚不是才半年,咋就生了娃?是不是绿枝给你戴了绿帽?”有好事者和林一开玩笑。
“我和绿枝是先上车后买票,咋啦?”林一表面理直气壮,暗地里惊出一身冷汗:我和绿枝从认识的那天算起,也才八个月呀!满打满算,怎么也不符合科学呀!
但林一不敢惹貌美如花的绿枝生气,再说这绿枝怎么看也不像水性扬花的女人,而且,自己和绿枝的 第一次,还是自己求了又求的啊。
林一想想也就不再去再想,这世界啥事都会发生,但绿枝是“那种女人”的事不可能发生。
孩子三岁,有一天突然摔伤,住进医院要输血,这下,原形毕露了。
原来,林一是AB型血,但孩子却是O型血!
孩子伤好出院,在林一的逼问下,绿枝承认是在婚前和人发生关系,然后才和林一结婚。
“我出轨你要我赔偿五十万元,你不但出轨,还让我帮你养了三年孩子,你至少得陪我五十万,然后我们离婚。”林一气愤地说。
绿枝倒振振有词:“我哪是出轨?那时认都不认识你,你能管到我?我和你结婚之后,都是规规矩矩过日子,倒是你做了对不起我的事。要离婚可以,赔钱五十万。”
二人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后来告到法院。
法院查明事实真相,判决如下:
二人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绿枝婚后无过错,但孩子非林一亲生,绿枝应返还林一抚养费等计五十万元;林一婚后出轨有过错,按二人自愿订立协议,赔偿绿枝五十万元。两相抵消,各不赔钱。
故事到此应该结束,但林一认为自己养了孩子三年,和孩子已经有了感情,不愿放弃孩子。但孩子非自己亲生,请求无效。
于是林一当庭请求和绿枝复合,并且不再追究绿枝“婚前过错”,愿意和绿枝共同抚养孩子;绿枝其实也有些舍不得林一,但已经“风流”过的林一,要是将来拿孩子非自己亲生说事,该怎么办?
大家说,绿枝是该趁青春美貌离婚再嫁,还是和林一继续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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