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学校与社会教育机构
第一节 认识社会教育机构
一、教育科研机构
教育科研机构,包括地方教科研部门、教育研究院、高校教育研究所、教育研修(培训)机构等,其中地方教科研部门、教育研究院、高校教育研究所等主要从事教育科研活动,开发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的先进理论成果;而教育研修(培训)机构等除了服务地区与领域内的相关科研活动外,主要负责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等的在职培训及研修工作,我国教育研修(培训)机构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附属机构,包含独立设置的教育学院;二是高等院校特别是师范院校设置的教师培训机构;三是民办私立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等。
教育科研事业和教育科研机构经过不断地进步与发展,在培养教师、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和助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等方面,已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教育培训机构
教育培训(辅导)机构,主要是指社会性、商业营利性组织,如各种补习教育、“影子教育”都是其典型代表,它伴随着主流教育系统的存在而存在,规模和模式随主流系统变化而变化,其主要类型有语言类、文体类、文化补习类、兴趣特长类、考试晋级类等。
教育培训(辅导)机构已成为优质教育资源的补充,管理规范、发展健康且各具特色的教育培训(辅导)机构,相比于学校拥有更为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更为先进的办学理念,除在课外满足学生更高、更多样的教育需求外,还能通过与学校的合作,帮助学校提升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因而,建立教育科研机构、教育培训机构和学校之间的横向沟通机制,对于促进学校自身发展而言,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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