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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大象飞》书评

《让大象飞》书评

作者: 吉姆书屋 | 来源:发表于2018-01-30 17:35 被阅读0次

    本书的作者是史蒂夫·霍夫曼,他被誉为“硅谷创业教父”,也是著名投资人,他所创办的Founder Space孵化了很多创业公司,并为创业公司提供各种创业指导和服务,所以,他也被大家尊称为“霍夫曼船长”。本书提到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作者认为技术并不是创新的核心,他告诉创业者应该关注什么问题,是一本很好的从0到1的创业指南。

    作为创业者,很容易陷入的一个误区就是认为技术是核心,他们并没有意识到,技术本身不是最为关键的。现在很多成功的公司,如腾讯、阿里、滴滴等,他们的成功并不是因为技术创新方面的成功,恰恰相反,他们的成功是因为应用技术的成功。例如,马化腾他们开始创业的时候,其实就是学习一家以色列公司做的一款即时通讯工具,叫ICQ。马化腾看到里面的商机,直接复制一个本土化的、适合国情的即时通讯工具QQ(原名称叫:OICQ)。这种模式,在互联网行业里,叫“Copy to China”(复制到中国),在国内的很多大公司,在国外都有相应的标杆公司。如百度,是学习谷歌的,滴滴是学习Uber的,商业就是胜者为王,技术是谁发明的,其实并不重要。包括我们伟大的苹果公司,他们做出来的iPhone,几乎所有的部件,都是已经存在的技术,乔布斯只是在整合技术方面的创新,也就是熊彼特所提倡的“组合式创新”。苹果的创新,更多是设计和用户体验上的创新,他们通过科技与人文的结合,把原来冰冷的设备,变成有温度的产品,体现出人性化的设计,让用户爱不释手。因过于关注技术本身,而导致问题的例子,在日本就体现得淋漓尽致。在央视热播的《互联网时代》纪录片中,当记者采访日本互联网协会会长时问到,日本也有很多高精尖的储备技术,为什么索尼、松下会衰落。会长回答说,因为这些企业认为技术比商业模式更重要,所以它们一直试图独享,他们认为一旦拿出去会颠覆自己现有的商业模式。所以长期以来他们一直埋头苦研新技术,而忘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尽管是发明者,如果过于关注技术本身,而没有很好的跟商业结合,结果很可能也不会太好。历史告诉我们,大多数发明家终其一生都没有赚到什么大钱或者创立什么新的行业。让我们来看一下尼古拉·特斯拉(Nicolai Tesla)令人惊叹的一生吧。他发明了日光灯、收音机、遥控装置、电动机、激光以及无线通信,但临终却身无分文并且还被人完全遗忘。但是我们几乎都知道另外一位发明者,他就是爱迪生,他的伟大之处,就是能很好地把商业与技术相结合,这其实是跟他的成长经历有关的。1868年,爱迪生发明了一台自动记录投票数的装置,它会加快国会的工作,爱迪生认为有市场需求。但一位国会议员告诉他说,他们无须加快议程。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我直接告诉你答案吧。我们不能用直觉来判断这件事情,表面上,这个装置为国会提高效率,但实际不是需求,反而慢点好。原因是:在竞选时,竞选者想利用这个机会,亲自跟选中近距离的接触,增加曝光率,提升知名度,是一个很好表现自己的机会,对选票有利,如果都通过系统自动完成,就没有这样的优势了。所以,爱迪生把这条经验总结成一句话,“我不做无人买单的东西。”从这些例子,一再证明,技术并不是最重要的,我们不应该太拘泥于技术本身,作为创业者,要学会从商业的角度来看待自己所做的事情,这样的成功率会更高。理解了这个创业的误区后,作者还要让我们明白,有效的创新,其实来自于商业与技术的结合。所以,一个技术出身的人,如果能提升为一个有商业思维的人,这样的人是很厉害的,如今日头条的张一鸣,百度的李彦宏和腾讯的马化腾等。

    在组建团队方面,作者给出了一些建议。首先,强调要小团队,最好5人以下,这样的团队,更容易沟通。作为初创公司,相比大公司来说,在资源上没有优势可言,唯一可以跟大公司竞争的就是初创公司的创新和灵活性。灵活性特别重要,因为在成熟的市场里,大公司有足够的优势,资源充足,更重要的是,在成熟的市场里,大公司也有先发优势,按《商战》这本书提到的战略,如果初创公司要向大公司发起正面攻击,没有胜算的机会。如果是比拼资源的话,初创公司是没有任何优势可言的,这就决定了初创公司要走差异化。这就决定了初创公司只能走创新之路,也就是新市场或新技术,甚至使用新技术来进入新市场。如果是新市场,其实背后隐含的意思是“不确定性”,不确定性就意味着会犯错。我们不应该把犯错认为是一种失败,而应该把它看作是一种成长,每一次的试错,那怕是暂时的失败,对于初创公司为说,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现在互联网创业都讲精益创业,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这种小步快跑,快速试错的方法是很符合创业节奏的,这样就可以用最少的成本,找到创业方向。既然我们要不断地试错,转型是很正常的,这也是创业的必修课。没有什么公司是一成不变的,在创业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地改变过方向,经过不断地试错才找到正确的方向。以化妆品领域的雅芳为例,创始人原本是一个旅游类书籍的销售商,他喜欢做的事是,无论谁买了他的书他都会赠送他一瓶香水的试用装。在他敲了很多顾客家的门后,他意识到香水要比他的书更受欢迎。后来,他们才进行全面的转型,最终找到了合适自己的创业方向。其实,这里面没有对与错,可能有些创业者,继续做旅游类书籍的销售商,一样可以成功,因为每一位创业者的性格和特质不一样,包括他们擅长的、热爱的方面都不一样,合适与否是因人而异的。我们讲述这些例子,只是想说明,创业转型是很正常的,甚至是必要的。其实,这些跟世界运行的本质有关系的,按量子物理学说法,世界是不可预测,是混沌的状态,我们也知道有一个叫“测不准原理”,我们人类是无法预测这个世界的,最起码我们当前的科技水平,还不足以预测未来,就连天气预报,其实我们都是无法准确预测的。据统计,如果拿历史数据来分析,得出的天气预报,可能会更准确。然而,我们很多人以为自己了解这个世界,其实了解的东西太少,或者获取的信息太少,不足以做出科学明智的决策。既然我们无法预测未来,如果做一件事情,一条道走到黑,那么,失败是必然的。所以,试错、转型就是初创公司的基本节奏,那么,小团队是势在必行了。按亚马逊的贝索斯的“两个比萨”原理,如果一个团队里,团队成员用两个比萨吃不饱的话,那么这样的团队可能就是太大了,而贝索斯说自己的胃口比较大,一个人就可以吃掉半个比萨,那么,像他这样的人四个就够了。

    小团队除了灵活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容易建立良好的氛围,沟通更简单直接,这种坦诚的沟通方式,对于创新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正如皮克斯公司那样,他们的创意无限,正是因为他们鼓励有话直说,消除层级,营造一种轻松的环境,让大家可以自由提出自己的创意,集思广益。如果你是做互联网产品的,就更要营造这样的轻松环境,因为互联网行业,最重要的资产就是人才,而创意是无法在压抑的环境中产生的。

    对于组建团队方面,霍夫曼船长还给出了关于角色与职责分工方面的建议。他们分别是CEO、CTO、设计师和行业专家。

    关于CEO,作用不容置疑了,他是整个公司的核心人物,也是把公司带领到正确方向的人。作为CEO,需要非常熟悉整个产品、整个行业,几乎就是这个事情的全才,他知道找什么样的人来做什么事情。另外,CEO有三个重要的职责,分别是“战略”、“融资”和“团队”。确定好公司的战略,可以说是CEO首要的任务,当然,战略是动态的,并不是静止的,我们要善于观察市场的变化,灵活地调整公司的战略,甚至转型。这里说的融资,不完全是传统的融资,更多是一种资源,相当于公司的血液,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关键。不管你的创业方向多有前景,如果资金耗尽,任何梦想都不能实现了。所以,作为初创公司,一个重要的战略就是生存。先生存,再发展,就是初创公司最重要的任务。生存无非有两种,要么能自我造血,产品或服务自我赢利,这也是最理想的,要么能融到钱。另外,团队的建设,也是CEO重要的职责,最起码在合伙人选择方面,必须要正视,并不是谁都可以合作的,可考虑“先合作再合伙”的方式。那怕是员工,也要亲自招聘,特别是前期的员工。因为一个团队的前10名员工,会直接影响公司的企业文化,然而,企业文化一旦形成,后期几乎是没有可能改变的,除非重新组建一个新公司。因为人都有“从众心理”的,群体的习惯和价值观,会直接影响到后来者。正因为前10名员工的重要性,CEO一定要自己亲自面试,找到符合公司文化和价值观的员工,这样执行起来才更高效。大家都知道阿里巴巴是一家很有愿景的公司,他们的企业文化也很好,叫“江湖文化”。这些都离不开马云的影响,在阿里巴巴前500名员工中,几乎都是马云亲自面试的,只有这样才能把一个企业的根基打扎实。所以,CEO在团队建设方面,偷懒不得,否则后期要付出10倍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第二个职位,就是CTO,他是一个技术的负责人,如果开始的时候,没有找到合适人技术人员,作为CTO要自己亲自上阵,解决前期产品的框架和技术难点。关于CTO的重要性,其实,我们不用讲太多。因为在未来,几乎所有的公司都将会成为互联网公司,他们都或多或少地会利用上互联网技术,提升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互联网技术,已经成为一个标配,也是一种工具,谁能更好地应用这些技术,提高公司的效率,对于成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创业初期,因为人员不足,如果团队中,有一个CTO的角色,对于刚起步的初创公司来说,是很重要的。

    第三个职位,就是设计师,在作者看来,这个职位是相当重要的,特别是那些以人才为主的公司,如互联网公司。如苹果公司的乔纳森·伊夫,就是一个例子,苹果的很多产品都是经由他设计的,包括iPod、iPhone、iPad和iMac等很多成功的产品。他在设计方面的简洁和美感,大家都已经见识过了。苹果公司的成功,更多是设计和生态建设上的成功,而且,他们的设计部门是很重要的部门。所以,作者说,设计其实是核心。这也很好理解,因为互联网的产品,是直接面向用户的,中间没有中间商之类的,用户说你的产品好才是关键。所以,包括腾讯在内的很多公司都强调“用户价值为归依”,特别强调用户体验、用户价值和用户为中心的设计就是这个道理。

    第三个职位,就是行业专家。创业时,要做自己熟悉的、擅长的和喜欢的事情,这些都是有道理的。我们做一件事情,要做自己能力圈内的事情,成功率才更高,否则,只是碰运气。做自己熟悉的事情,可以大大减少学习的成本,那怕开始有一个方向,但也只是创始人头脑中的一个想法,通过试错,就可以快速地学习到新的认知,在自己能力圈内做事情 ,就算要学,你也学得也比别人快。在整个创业的过程中,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提升自己的认知,这个进步的速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创业团队能否成功的关键。因为市场有太多不确定性,没人能预见未来,所以,犯错是不可避免的,聪明人也知道犯错是不可避免的,他们能做的,就是快速试错来得到正确的认知。硅谷也强调“快速试错,快速失败”的理念,失败不可怕,我们要的就是,通过快速学习来调整自己的创业方向。所以,我们要想办法做自己熟悉的事情,如果一个团队中,有一个行业的专家,他会给创业团队提供很好的指引,减少犯错的概率。

    关于融资的问题,我们上面也讲到,CEO必须要认真对待融资这个问题,一个公司没有了资金,就可以宣告失败了。那么,融资是否越早越好呢?作者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过早地融资,容易让创业团队,误以为自己的方向正确,那怕市场已经证明是不明朗,他们很可能还会一意孤行,为什么呢?因为商业设计书是这样写的。当一个创业团队拿到了融资后,其实就是告诉投资人,他们已经找到了创业的方向,现在是把生意做大的时候了。其实,这些都是错误的,开始的时候,很可能方向是错误的,但拿到融资的团队,他们是不会相信你说的话,虽然那是显而易见的问题。在美国的90年代,就有一家公司叫Webvan,他们是一家网上杂货零售商,当时投资者投了很多钱,不管是投资人还是创业团队,都非常看好这个市场。最终的结果是:Webvan在2001年宣布破产。尽管在市场很不明朗的情况下,他们还是斥资10亿美元建设先进的仓库,他们已经不管有多少客户使用他们的服务,按当时的用户量来看,这些仓库的建设,显然是多余的。他们这样做的原因,正是因为商业计划书里是这样写的,他们必须按商业设计书的计划去执行。其实,创业从整体上来说,可以分两大阶段,它们分别是“产品与市场匹配前”和“产品与市场匹配后”。初创公司在产品还没有得到市场验证前,还是处在一直试错的过程中,试错才是初创公司的基本节奏。这也是《精益创业》提倡的创业方法论,我们要用最少的时间,达到“产品与市场匹配”(即:PMF),只有这样,才可以进入下一个阶段。但很多失败的公司,正是因为没有找到市场的需求,而做一些没有人用,或很少人用的产品,不足以支撑一个成规模的公司。只有产品与市场匹配后,再利用资本的力量,放大影响力。所以,互联网产品,在前期,就是利用减法策略,做好用户真正需要的产品,而在后期,就要利用资本的力量,利用乘法策略,放大影响力,快速推广。我们在网上看到的新闻,很多是一些产品与市场已经匹配的公司,我们刚创业时,不能学习那种方式,因为你还在试错阶段。融资,要看准时机,并不是越早越好,但也不能太晚,按一般的经验,如果账目上,只剩下9个月的资金,当然这里没有一个标准,考虑到不确定性,最好预留12到18个月的备用资金,这样更加科学。因为有些投资可能是美元资本,从融资到最终能使用,还有一段时间,甚至一年以上。以上仅供参考。

    现在我们讲一下产品设计方面,我们要爱自己的产品,但不能太爱自己的产品。如果一个人太爱自己的产品,就容易出现爱屋及乌,同时产生“管窥效应”,从而看不到产品自身的问题。为了防止这种因惯性思维,我们要从小白的视角来看待产品。通过这种视角,我们可以更好地找到用户的痛点。明确了用户需求后,我们还要过滤无用的需求,防止需求泛滥。做产品时,不仅仅考虑功能本身,还要考虑其他方面,如用户体验等。在体验方面,苹果做到了极致,在苹果之前,手机出厂时,电池是没有充满电的。当客户购买产品后,还还要充电,这很糟糕的用户体验,因为用户想迫不及待地使用产品,但如果还要充电的话,良好的体验就被破坏了。但苹果手机,在出厂的时候,会确保电池都充满电。后来,这已经成为了一个行业的标准,苹果再一次引领潮流。除了电池外,苹果公司还保证了开箱体验,当客户拿到苹果产品后,包括开箱在内的整个产品使用过程,都做到了极致,已经超出了用户预期。真正的用户体验,就是要“超预期”。

    最后,我们讲一下如何打造竞争力,作者告诉我们应该关注长板,也就是说要做自己擅长的事件,构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只有那些让竞争对手无法复制的竞争力,才是你真正的核心。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DNA,自己不擅长的事情,不要做,否则,会处在竞争的劣势。就算是谷歌,他们在社交领域,都无法做好,推出的Google+产品还是无法跟Facebook竞争。在国内,腾讯在涉及到线下业务时,也做不好,如当年的拍拍、团购业务。这是非常正常的,因为腾讯是一家纯线上的公司,他们是从社交产品起家的,公司所有的沉淀,都跟社交有关,如果他们做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就没有优势了,这不是资金的问题,也不是人才的问题,而是一个企业DNA的问题。所以,我们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发挥自己的长板,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与外界沟通协作的可能性会更大。我们可以外包专业,把自己不擅长的领域外包出去,自己抓核心,这也符合“源创新”生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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