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雨一直在下,雨声,就像路人的脚步,时而紧,时而缓。
比起高温炎热,还是较为喜欢雨天。当然也是因为,下雨天,睡觉天啊。
昨天午后,撑起一把大雨伞,和小丫出门了。两人撑一把伞,可不得一把大雨伞吗,当然,也是拖家带口的,13岁的小宝缸子要带上,小丫从麦当劳带回的新宠“奇泼”也是不能落下的。
牵绊太多,出了大门,竟发现没有戴口罩,又返回家拿。
今天出来有很重要的事要做,一是要去看520邂逅的那个小狗;二是要去金地广场,去那里,主要就是为了走路。
在曲江6号附近那家洗鞋店里,终于见到了那个小狗,还是一如既往地热情似火,往你身上爬,舔你的手,用它的小脑门蹭你。
主人是个二十七八的小伙子,他告诉我们小狗叫熊熊,不到半岁。
说了520和熊熊的邂逅,还给他看简书发的文字和照片。
一切所要表达的,就是我们,特别,特别,喜欢熊熊。
“可以把熊熊卖给我们不?”我直奔主题。这也是我们此行的目的。
“不卖。”小伙也直接了当。
不卖也是情理之中,倘若是我,也不会卖。谁养的小狗谁不喜欢?况且还是那么一只招人怜爱的小狗?
我和小丫在路上合计,以后会常来看熊熊。
当然,我们也在雨中,编了以下的故事。
晚上,熊熊的主人回家了,把熊熊一个人锁在店里,我们晚上去将它偷回家。那样就得破门而入,要受到法律制裁,偷一个小狗不知要判多少年?
要么就在白天下手,到德克士买一个手枪腿,用诱人的香味引诱熊熊,直到它脱离主人视线,然后,抱起来就往家跑。
好像那样也不行,这样也不行。
后来还脑洞大开地想,若是能克隆一个熊熊就好了,用克隆的假熊熊,换回真熊熊。
我们俩,在雨中走着,聊着。
很是享受这美好的时光,我爱的人,爱我的人,就这么依偎在一起,在一起雨中漫步。
路边的花花草草,比往日要鲜艳,空气也是无比清新。雨,打在伞上,叮叮咚咚,紧时,弹起水珠,飞落在脚下;慢时,虽是无声无息,也是细雨绵绵。
远处,曲江池里,烟雨蒙蒙,垂柳与水色,紧紧相依。远远近近的湖面,三两对白鹅,或者麻鸭,在浅游。它们不用打伞,也湿不了衣裳,可以尽情享受落雨时光。
到了金地广场,在麦当劳买了麦乐鸡,还有甜筒。走在雨中,我们聊着,吃着。
那是一个多么惬意的午后时光啊。
下次下雨,还去看熊熊。还去金地。
下次看熊熊,给它买一个小铃铛。主人不让给它吃肉,怕它吃了肉,不吃狗粮。
做一个不能吃肉的小狗,多少还是不够幸福吧,不知熊熊会不会这样想。
备注:摄影/伊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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