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办今天给新来的部分老师分房子,操作简单粗暴:凡是领导签字同意分房的,写上房号抓阄,抓到哪套就哪套。
上午下班的时候我去物业办玩,得知我之前的房子被一个小姑娘抓到了,分科之前我们还搭过班,她是班主任,叫她小Y吧。
待他们办理好一切手续,就该和原房主谈转让费了。下午我驾车正在回学校的路上,小Y给我打电话,询问我转让费,我说到学校联系她。
我留下的家具不多,床、热水器、抽油烟机、窗帘及其它小件,最贵的就是封阳台的费用,一楼不封阳台无法住,楼层又高!
其实,我之前是打算把家具全部搬走,因为这些东西我只用了两年多,尤其是抽油烟机,我刚刚换新才用了一个多周。但是按照惯例,转让的时候都做半价,我觉得有点划不来,再者我也不想和同事讨价还价。可是,阳了那么久,没来得及搬走房子就被分了!
于是,我只好无奈地面对开价砍价这件事,我把床、热水器、抽油烟机的价格加起来再半价是2000元,封阳台2700元,窗帘等小件直接送了。经过一番商量,最终4500成交,这也是我的底线。
转让费这种事,就算价格开得再低,对方也会觉得贵了,说到底谁转让谁吃亏!都是真金白银花下去,结果还没用多久就贬值了,只能双方各退一步,不要太过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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