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到寝室后,应迅速洗漱,到水管处接水时应排队,有序进行,不准拥挤哄抢。
2.在寝室内不准疯狂、打骂,必须服从寝室长的管理。
3.上下床铺时,必须依靠扶梯及踏脚处,动作稳健,不得快速翻越或从床上跳下。
4.就寝后,同一床铺上的学生不得故意抢挤、疯狂(特别是上铺的学生),否则一经发现,必将进行严惩。
5.熄灯铃响后,应迅速关灯。保持安静不得再说话或做其它的事。
6.晚间起夜上厕所动作要轻,不得在走廊里奔跑,上完厕所后应关门,并上锁。
7.晚间同寝室学生身体有异常,应及时向寝管老师报告,寝室长不得不管不问。
8.晚间发现有异常现象,(如:小偷或其它安全隐患) 应及时唤醒同伴,保证秩序并迅速及时向寝管老师报警。
9.寝室内的电灯或窗户等损坏,不能使用,应及时向寝管老师报告,不得私自动手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10.每天熄灯铃前,寝管老师必须到学生寝室查寝,检查寝室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及清点学生人数,查看学生健康状况,并认真填好“值班日志”。
11.学生在校期间,行政值日必须参与并督促班主任查寝,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12.每天学生就寝后,寝管老师负责维持学生就寝纪律、保护学生安全,并处理夜间的突发事件。
八里营乡初级中学寝室纪律:
1、不及时熄灯,扣班级1分。
2、熄灯后大声喧哗每人次扣1分。
3、带零食入寝室每人次扣3分。
4、乱串寝室、乱串床铺每人次扣1分。
5、私自进寝室每人次扣1分。
6、辱骂、顶撞寝管老师每人次扣5分
7、不准在寝室吸烟、喝酒、打牌、打架,否则每人次扣5分
8、不得安装和使用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违者扣3分。
9、其他寝室违纪酌情扣分。违纪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叫家长,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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