仆人制度

作者: 孙先生有话说 | 来源:发表于2018-02-19 14:36 被阅读0次

    一直以来,很多电视剧都有关于仆人的剧情,很多小说也会有关于仆人的忠诚啊、背叛啊什么故事情节,看过了,不仅的想追问句:中国古代的仆人,真的是那样的么?

    最近几天,也查了一些这方面的资料,和大家一起聊聊。

    提起仆人,很容易联想到“奴仆”,并等同一意,其实是完全两码事,奴,顾名思义,就是奴隶;仆,才是仆人。

    上学那会,历史书上不是经常在讲,奴隶制嘛。不过奴隶呢,说白了,就是没有人身自由,没有生命自由,更不用说什么政治权利、恋爱自由了。并且,自从有人类那会,也就有了奴隶,在中国是一直到1949年建国之前还有。

    因为奴隶的本质是占有。所以,关于它的产生,我们就很容易知道了,什么情况下人才会被完全占有呢?

    第一个来源是战争,战败方的拼死抵抗着杀,青壮年或女人被称为国家的奴隶,这就是我们呢常说的战奴,这类人的子女及后代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会把奴隶这个身份继承下去。他们的职责早期是耕作农业、做手工生产以及军队的主要来源;

    第二个来源是经济破产的人,这个是出自战国以后,允许土地兼并以后,好吃懒做者、经营不善者、家庭条件不好者等等,在经济上失去了独立能力的人,在万般无奈情况下,卖身为奴,这个也是经济奴隶,中国不多,在西方较多。

    第三个奴隶来源是战争或饥饿灾荒的年景。灾害连连,粮食无产,为了能够生存,求得庇护,卖身与地主豪强。

    例如,春秋时价值五张羊皮的百里奚,东汉时期的地主豪强斗富的石崇王恺、以及被称为三姓家奴的吕布,及至元朝时的四等百姓、明朝时的皇庄、清朝时的满族的家奴等等,奴隶在中国始终存在,但不占主体。

    仆人,则兼具雇佣的意义,双方属于契约关系,而非奴隶的从属关系,更不是占有与被占有的关系。

    小的地方说,就是地主雇佣长短工干活;往大处说就是国家官员。

    小的地方,土地多的人,自己忙不过来,雇佣人来租种;或家产大,需要找专门的人过来打理;租种土地,需要交纳租金;负责打理财产的,发放类似工资的收入,这个是区别奴隶的只给生活所需。

    大的地方,自古有之“学会文武艺,货卖帝王家”的说法,其实就是契约关系,因此就有“辞官不做”的陶渊明,也有三辞官位的张良。

    再看到类似的主仆关系时候,您是否懂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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