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件事物都不是没有缘由,凭空出现的。在它出现之前,一定会有一个发展演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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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般会认为比特币缘起于中本聪在2008年突然发表的比特币白皮书,自2009年第一个区块被挖出开始,然后“啪!”的一下,区块链就诞生了。其实,在比特币出现之前,是经历了一个长达二三十年的不断地演进的过程。所以,区块链这个技术以及它的产品,有它的深刻的历史根源,我认为值得和大家分享一下。
区块链的技术和文化根源就是密码朋克运动,英文Cypherpunk。
大家如果对海外主流的互联网比较熟悉的话,应该听过一个叫Cyberpunk(赛博朋克或者叫网络朋克);当然大家更熟悉的是网络黑客这样一个代名。这三者都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发生在美国以及西方主流社会的角落里的社会运动。其中最广泛的一个运动叫Cyberpunk,也就是赛博朋克。这种朋客特别接近于我们心目当中的“怪咖”,他们的特点是“Low life,high tech”(过着很普通的生活,玩着最先进的技术),他们对物质生活没有什么太高的要求,但是手里掌握着最先进的科技。大家看美国科幻片里有很多是这样的人,这就是属于“赛博朋克”,他有点像我们中国人的心目当中在江湖上其貌不扬、衣着邋遢,但实际上身怀绝技的扫地僧。在60年代,随着科幻小说、科幻电影的发展,这个运动就一直发展。另外一种网络黑客大家应该比较熟悉,不管是在网络还是电影里面都比较常见。黑客更像我们概念里的侠盗,身负绝技,但他干的事情或黑或白,有可能是好事也有可能是坏事,有盗的一面也有侠的一面。但是我们大家不太熟悉的,就是我们今天要说的密码朋克Cypherpunk。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我觉得密码朋克是义侠。什么是义侠呢?就是他们心中有一个自己很坚定的信念,甚至是信仰。对他来说这个叫“义”。然后他们不惜舍生取义,为着自己的信念去奋斗,甚至不惜对抗主流。但是我必须得说,当我们在谈到这个密码朋克和侠盗的时候,我们都用的“侠”这个字,“侠”我们并不陌生。中国有侠文化,但是这个“侠”文化和我们中国古代的统治文化是冲突的。中国人对“侠”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在庙堂之高是一种看法,在江湖之远是另外一种看法。我们都读过韩非子的《五蠹》:“儒以文犯法,侠以武犯禁。”这就是从法家、从统治者的角度来看,它是不允许社会上有“侠”这种东西存在的。所以到了秦的时候,贾谊的《过秦论》就写秦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统一了天下之后,就“隳名城,杀豪杰”,这里的“豪杰”很大程度上就是指天下的游侠,“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中国古代“万代都行秦立法”,中国的大一统的体制一直对“侠”是很忌惮的。但是,在民间对于“侠”又有另外一种描述,这可能是统治者对于侠的禁止,也导致民间对于侠有各种各样浪漫的想象。比如说,司马迁对侠的说法就是:“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这是个非常高的一个评价;而金庸那就更不用说了:“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所以中国对“侠”这个东西一直是有两种不同的想象的。但是在现实世界当中,在中国几千年的社会当中,除了乱世之外,基本上没有“侠”存在的空间。
在西方的情况是不太一样的。在中世纪之后,随着现代资本主义的萌芽和个人自由、平权的制度建立起来之后,社会在分权的过程中总会存在很多缝隙,这个缝隙就使得“侠”得以存在。我认为这种侠义精神就是密码朋克运动在网络空间里的一种延伸和发展。
密码朋克的起源
在70年代之前,密码学是被军方所有,老百姓和商业公司完全接触不到。
直到1970年,IBM向美国政府提出商业公司在某些场合有密码学的需求。因此,美国政府批准IBM拿出了一个商用密码方案,后来变成了我们今天知道的DES——美国数据加密的标准,使密码学作为一种学问得以开始进入民用领域。
进入民用之后,很多论文也开始流向民间。比如说香农在1946年所写的论文,有些在1960年才能够让公众接触到。所以当密码学因为商业的原因得以民用之后,越来越多的信息和文章都流向民间,也就能够在民间出现一批不在军方、不受政府雇佣,又掌握很先进的密码学技术的一批侠士侠客。然后他们就开始研究密码学,研究密码学怎么为商业所用,为民众所用。
1976年,Whitfield Diffie与Martin Hellman在开创性论文New Directions in Cryptography(密码学的新方向)中,提出公开钥匙密码学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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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菲(Whitfield Diffie)是Sun公司的前首席安全官,赫尔曼(Martin Hellman)是斯坦福大学教授。他们俩发明的Diffie-Hellman算法是一种秘钥交换方法,交换秘钥后还需要其他算法来进行加密和解密。这个算法是今天互联网安全的基础。他俩的成就在于告诉世人非对称加密以及公钥加密是可行的。
他俩因此获得2015年的图灵奖。赫尔曼在70年代险些被美国军方关进监狱,要知道加密技术一直就是政府和军方的重要武器。密码科学家们要么为军方和政府工作,要么就要面对各来自政府的威胁,而后来密码朋克们,则赤裸裸的直接挑战强权。密码学和区块链的很大一部分,都是为了对抗强权,而且也是在对抗强权中发展起来的。中本聪至今还匿名,聪明且谨慎啊。
1978年,MIT的Ron Rivest、Adi Shamir和Len Adleman发明另一个公开钥匙系统,R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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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纳德·李维斯特(Ron Rivest)、阿迪·萨莫尔(Adi Shamir)和伦纳德·阿德曼(Leonard Adleman)都是麻省理工学院的研究人员,1978年共同发明RSA,这是非对称的公钥加密技术,既可用于数据加密也可用于签名。RSA是目前最流行的公钥加密算法。但实际上,RSA并非最早出现的公钥加密技术。据传,英国人Clifford Cocks早在1973年就发现了类似的算法,但可惜的是,他是为英国国家通信总局工作的,所以他的发现被列为绝密,直到1998年才为世人所知。
2002 年,李维斯特三人因RSA算法获图灵奖。
1982年,David Chaum提出不可追踪的密码学网络支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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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乔姆(David Chaum)是美国人,但后来移居荷兰。他留着长发大胡子,一副神仙模样。就是他发明了乔姆盲签名,可以说他是密码货币的始祖。1982年,据他说,他灵光一现,就发明了不可追踪的密码学网络支付系统,而这就是今天比特币的老祖宗。
1990年,大卫乔姆发明了Ecash,这应该是第一种电子现金了,当时风头很劲,包括微软,维萨等大公司都要收购Ecash。可惜,大卫乔姆的性格与他的形象一样特立独行,他的多疑、神经质、不近人情还有优柔寡断葬送了Ecash的未来。
中本聪对Ecash不屑一顾,认为它依然是传统的中心化系统,必须依赖中心化的信用。
1985年,Leslie Lamport等人提出Byzantine Generals Problem(拜占庭将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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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区块链、比特币的最重要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解决公开网络上的信任问题。
1982年,莱斯利·兰伯特(Leslie Lamport)把军中各地军队彼此取得共识、决定是否出兵的过程,延伸至运算领域,设法建立具容错性的分布式系统,即使部分节点失效仍可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可让多个基于零信任基础的节点达成共识,并确保资讯传递的一致性。
中本聪最成功的地方,就是发明了POW工作量证明的方法,利用新币发行的刺激机制,解决了拜占庭将军问题,从而漂亮的实现了公开网络上的信任机制问题。
但中本聪的工作量证明并非彻底原创,他唯一的合作伙伴哈克芬尼在2005年提出可重复使用的工作量证明机制(Reusable Proofs of Work,RPOW),乃是中本聪创意的母本。下面还有提及哈克芬尼。
莱斯利·兰伯特获得2013年图灵奖。
1985年,Neal Koblitz和Victor Miller首次将椭圆曲线应用于密码学,建立以公钥加密的算法。
尼尔·科布利茨(Neal Koblitz)和维克多米勒(Victor Miller)在1985年分别提出这种算法,基于椭圆曲线数学的一种公钥密码的方法。ECC能够提供比RSA更高级别的安全。
中本聪最令人信服的就是选择了一条曲线,而这条曲线并不在美国RSA的掌握之下。据斯诺登爆料后,大家才得以知晓,RSA在很多加密技术中留有后门。而中本聪则神一般走位避开了RSA的陷阱。创建以太坊的天才少年Vitalik对中本聪并不那么敬仰,甚至评价他的C++技巧很一般,但对中本聪选择的曲线,却大加赞扬。
1991年,Stuart Haber和Scott Stornetta发表论文:How to Time-Stamp a Digital Document(如何为电子文件添加时间戳)
斯图尔特·哈伯(Stuart Haber)和史葛·斯托奈塔(Scott Stornetta)都是HP实验室的研究人员。他们提出用时间戳确保数位文件安全的协议。就是今天所谓区块链链条的雏形。这种技术保证了数据的可追溯以及不可篡改。
1991年,Philip Zimmerman发布PGP(Pretty Good Priv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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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P是用来做邮件加密的,它是一个基于RSA公钥加密体系的邮件加密系统,能够保证邮件内容不被篡改,同时让邮件接受者信任邮件来自发送者。
发明者菲尔·齐默尔曼(Philip Zimmermann)是美国人,他致力于写软件的同时,还反对美国政府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在多年的对抗后,他离开了美国,到了瑞士。他未曾到过十八层地狱,所以对天堂低一点的楼层都忍受不了。
哈尔芬尼是PGP公司的一员,也在PGP中做出主要的贡献。PGP是中本聪的最爱,他的邮件都是通过PGP发出。
1992年,Tim May成立密码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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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莫西·梅(Tim May)曾是Intel的高级科学家和电子工程师,他同时还是科技和政治的专栏作家。他科学上的成就是解决了集成芯片上的alpha粒子问题。
重要的是,他是密码朋克(cypherpunk)组织的发起人。1992年,埃里克·休斯(Eric Hughes)开发了crypto匿名邮件列表。因为有了匿名邮件列表,全世界的这些自以为自己是密码朋客的这帮人才能在一起相互地匿名通信,共同地协作。随后,蒂莫西·梅在他加州的家里,发起了密码朋克邮件列表组织。共同发起人还有约翰·吉尔摩尔(John Gilmore)。
列出这个伟大组织中最知名的几个名字:蒂莫西·梅(Tim May),埃里克·休斯(Eric Hughes),约翰·吉尔摩尔(John Gilmore),吉姆·贝尔(Jim Bell),大卫乔姆(David Chaum),菲尔齐·默尔曼(Phil Zimmerman,PGP创始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亚当·拜克(Adam Back),戴伟(Wei-Dai,名字是中国的,不知道人是否华裔。他在圈子中地位尊崇)、哈尔芬尼(Hal Finney),蒂姆·伯纳斯·李(Tim-Berners Lee,万维网发明者),约翰·佩里·巴洛(John Perry Barlow,赛博自由主义政治活动家),尼克萨博(Nick Szabo,BitGold发明人、智能合约发明人)。
蒂莫西·梅作为密码朋克的发起人,享有巨大声誉。尼克萨博在演讲的时候,一定会提起他。
1993年,Eric Hughes正式提出密码朋克的概念。
在蒂莫西·梅(Tim May)和埃里克·休斯(Eric Hughes)创建了“密码朋克邮件列表”后的1993年,埃里克·休斯在《A Cypherpunk's Manifesto》中正式提出密码朋克的概念。“密码朋克”用户大约1400人,讨论的话题包括数学、加密技术、计算机技术、政治和哲学,也包括私人问题。它宣扬电脑化空间下的个体精神,使用强加密(密文)保护个人隐私。密码朋克提倡使用强加密算法,宣扬个体保持安全的私人性,他们反对任何政府规则的密码系统。他们宁愿容许罪犯和恐怖分子来开发和使用强加密系统,他们认为这是为个人隐私付出风险,必须接受。
《密码朋克宣言》的发布,宣告着密码朋克正式成为了一项运动。同年,布鲁斯·施奈尔(Bruce Schneier)出版了一本书叫做《应用密码学》,这本书列举了对当时所有军用民用的密码学做了一个总结,并且这本书可以在全世界发行。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当时美国的政府规定,如果这些密码学代码是放在磁盘上的或者是以电子形式存在的,就不允许出口,但是如果把它印在纸上就可以出口。所以当时《应用密码学》使得美国之外的很多国家第一次能够接触到真正的商业军用级别的密码学代码,极大地促进了密码学的传播。这件事的始作俑者都是密码朋客,他们不雇佣于美国的军方。后来又发生了一些事情,到1997年,提出Cypherpunk’s Distributed Remailer(CDR),事实上是匿名邮件列表的升级,它里面有大量的技术创新,比特币的很多技术就来源于它。
1997年,Adam Back发明了Hashcash(哈希现金)算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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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无数的电力耗费在比特币挖矿上,就要拜亚当·拜克(Adam Back)所赐。是他在1997年提出了HashCash的算法机制。他的本意,是为了实现电子邮件的可信。发送电子邮件之前,需要运算一个数学题,这样发送大量垃圾邮件就会成本巨大。其实DDOS也可用这个方法来防范的(在网站上每个点击之前,先算个数学题:=)。这个思想,被哈尔芬尼(Hal Finney)借鉴用来做可重复的工作量证明机制。随后,又被中本聪用到比特币中,完美的解决了拜占庭问题。
但这并非是完美的,比特币为人诟病,最大的也就在于工作量证明,因为耗费能源太大。但中本聪早早就提出来了:只有大的矿机节点才会用于挖矿,大部分使用者只是做交易。
1998年beenz.com和1999年Flooz.com的创业失败。
在互联网刚刚兴起的时候,很多天才就开始打起了电子货币的主意,但无一例外,都死翘翘了。
Beenz和Flooz都是当年的电子货币,正如中本聪所说:中心化的电子货币都是垃圾,必死无疑。若是还依赖中心机构的信用来发行电子货币,那么与网银有何区别?
1998年,另一名密码朋克Wei-Dai提出了匿名的、分布式的电子加密货币系统——B-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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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伟(Wei-Dai)的地位非常高,中本聪与之交流甚多,可以说他从戴伟那里借鉴了很多内容。戴伟可能是华裔,他为人低调,网上少有他的介绍。
在比特币的官网上,B-money被认为是比特币的精神先导。B-money的设计在很多关键的技术特质上与比特币非常相似,但是不能否认的是,B-money有些不切实际,其最大的现实困难在于货币的创造环节。在B-money系统中,要求所有的账户持有者共同决定计算量的成本并就此达成一致意见。但计算技术发展是日新月异的,而且有时并不公开,计算量的成本这类信息并不准确、及时,也难以获得,因而B-money很难成为现实。
1998年,Nick Szabo发布Bitg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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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戴伟(Wei-Dai)的B-money一样,尼克萨博(Nick Szabo)的Bitgold,比特金也并不成功。但尼克萨博可是密码朋克中最重要的成员,至今很多人坚定的认为他就是中本聪,因为语义分析中,发现他的语言风格最靠近中本聪。
尼克萨博是密码学者、程序员、律师。就是他提出了智能合约的概念,那还是1995 年。他对经济以及货币非常精通,当然他的C++编程水平并不为人认可,也就因为C++的水平不佳,很多人断定他不是中本聪,因为比特币是用C++写出来的。
1999年,创立Napster的Shawn Fanning与Shaun Parker对点对点网络技术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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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不用多介绍了,我们的快播,我们的迅雷,我们的一切种子,都要感谢P2P。而P2P协议这一革命性的发明,来自肖恩·范宁(Shawn Fanning)与肖恩·帕克(Shaun Parker)。他们当年创建的Napster几乎颠覆了美国的音乐市场,虽然后来因为法律的原因Napster一蹶不振。但肖恩·帕克后来还有一个成就,那就是Facebook,他是Facebook的创始人之一!
有了P2P协议,才有了后来的比特币,P2P是去中心化系统中网络部分的精髓。
2001年,BitTorrent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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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这个东西的人叫布拉姆·科恩(Bram Cohen),他是一个知名的密码朋客,完全符合密码朋客的所有特征——穷困潦倒,身负绝技,又不为外人所知,后来一举成名天下知。
2005年,Hal Finney设计了工作量证明机制(POW)的前身“可复用的工作量证明”(RP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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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本聪神龙见首不见尾,跟他联系的人,也都不知道他的真面目。他没有任何合伙人,只有哈克芬尼(Hal Finney)勉强算是。当中本聪在密码学小组中提及自己的思路时,惹得一片嘲讽,因为之前的各种电子货币都以惨败收场,没人相信一个30出头的无名之辈能够挑战此任务。再说,那个时候,太多民科提出了太多奇思异想,密码朋克们看都懒得看。只有哈尔芬尼,他是唯一的一个,立刻开始关注中本聪的思想。
哈尔芬尼开始帮助中本聪,他是第一个运行比特币系统的人。他也是比特币系统中第一笔交易的收款人。当时,中本聪给他打过去了70枚比特币,只是为了测试。后来哈尔芬尼挖矿又陆续获得了几千枚比特币,但他随即停止了挖矿,因为他发现电脑太热了,他舍不得自己的笔记本。
但天不假寿,或者说天妒英才,哈尔芬尼后来得了一种病,ASL也就是霍金那种病,在坚持了5年后,于2014年去世,时年58岁。不知道,在他去世之前,是否收到来自中本聪的问候。
哈尔芬尼死后身体接受了人体冷冻,也许几百年之后,他还会醒来,那个时候,也许地球上没有中心化的组织,而比特币已经成为主流货币之一。
2008年,Satoshi Nakamoto发表《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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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无人知道他是谁,也无人知道他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团队。
2008年出现在密码朋克邮件列表中,他如神龙一般,提出自己的创意。随后,他发表了自己的论文,著名的《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系统的提出去中心化电子货币的理论。很快,他提交了可运行的比特币系统,迅速发展成为一个传奇。
在他的论文中,正式提出区块链的概念。也正因为比特币的流行,区块链的作用才为人关注。大众都是势力的,没有成功的证明,谁都不会相信。那些问你一项技术是否有成功案例的,都是庸才。
中本聪如同武侠小说中的神侠,一切都在他的谋划之中,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诸葛亮的成功率都没有他高。至今,他的行为、他的言论、他的系统,无一漏洞。难怪,他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我真的懒得解释。
传奇!他就是传奇!
他说他已经有了其他好玩的东西,但愿过几年,他还能给人类一个惊喜。我们不用去猜,惊喜么一定是猜不到的。
2010年,Satoshi Nakamoto将比特币控制权交给Gavin Andre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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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2日,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最后一个帖子出现后,他就消失了,再未现身。之后加文·安德烈森(Gavin Andresen)以首席科学家的身份接管了比特币网络。
他一直担任两个角色:一是比特币核心的“首席开发”;二是基金会的“首席科学家”。
2010年,维基解密事件。
2014年,以太坊区块链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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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我们都认为是密码朋克发展到今天的发展历程。下一段的历史该如何书写?会不会与你我有关……
在这里有几个区块链公链研发的职位在等你:
资深公链研发:研究和开发区块链底层协议,负责系统开发测试、部署和集成;
分布式存储:对分布式存储/系统/计算有深入研究;
密码学专家;编译器专家;
精通C/C++,Java,Go任一语言;
精通内存管理,进程/线程管理,多线程,IO,静态/动态库;
深入理解Linux系统及其原理,熟悉TCP/IP、HTTP协议以及网络编程和多线程编程;
有极客精神,热爱开源;
阿里P6~P9对标职级。
工作地点:北京、上海、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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