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覆盖全球了!
2018年12月底,国务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北斗三号基本系统建成,进入全球服务新时代。
虽然目前北斗在亚太地区的定位精度只有5米,但随着卫星系统的进一步建设,或许,过不了几年,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像优先选择华为手机一样优先选择北斗导航。
我国改革开放40年的历史经验再次证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中兴受罚、华为受伤,也让更多人意识到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极端重要性。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大力扶持企业走创新之路。自2000年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制定大量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不是随随便便能够享受的,必须先拥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才行。
站在税收征管的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年修订)》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4)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5)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6)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条条框框如此之多,想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路并不平坦。
那,企业在申请认定过程中,会有哪些对策呢?
敬请期待下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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