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抵扣的“普通发票”还包括:桥、闸通行费发票、购进国内旅客服务取得的票据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桥、闸通行费发票 桥、闸通行费以通行费发票为抵扣凭证,计算抵扣增值税。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二)购进国内旅客服务取得的票据
1.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共有六联,第一联和第二联是给购货方的,第三联给车购税征收单位,第四联给车辆登记单位,最后两联是销售方自己留的。开具时应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在盖章中该票有特殊规定,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综上,电子普通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一种,并非所有的电子普通发票都可以抵扣进项,其他普通发票也并非都不得抵扣进项。可抵扣的电子普通发票主要指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和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控普通发票中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主要包括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其他普通发票可抵扣的有桥、闸通行费发票,购进国内旅客服务取得的票据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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