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想过自己能够创作小说,也从来没有写过。前人珠玉在前,总觉得既然无法超越,又何必多此一举。孔子的“述而不作”,其是之谓欤?
好像全部的严肃文学阅读热情都在二十五岁之前被耗尽了,现在拿起大部头都觉得沉重,看到细腻深刻就避之唯恐不及,爱看文论和哲学,要不然就捧着电子书读快餐文化,权作消遣。不过就算消遣,也觉得有高下之分。
穿越文最喜欢《回到明朝当王爷》和《新宋》,游戏文最中意《全职高手》,本格推理只爱岛田庄司…
这么答好像有点跑题?我就说说《全职高手》吧,觉得写得太好,向十数人安利,十数人全部入坑,甚至有完全没玩过游戏的人跑到网吧去观摩LOL里的专有名词究竟是如何实现的。下面就说说我认为它的魅力之处:
一、人物塑造。
1、人物群像塑造十分传神,形象各异,栩栩如生,没有面孔模糊的人,出场几百人每个都有鲜活个性,又绝不重复。以至于此文衍生出了无数周边同人,成为游戏文最大IP。
2、没有绝对意义上脸谱化的坏人,即使是做坏事也有可理解的行为动机,行为可信。
3、最闪亮的男主角,全职高手叶修,贯穿全文。
二、场面描写有章法,即使宏大场面几百人大乱斗也写的详略得当,细节与整体交错有致,而且不同人物在其间都只做符合自己个性的事情,众人合力推动情节发展,顺理成章绝不牵强。
三、语言生活化,诙谐幽默,不拗造型不做作。
四、幻想构架了一个目前技术无法实现的极其庞大精密的游戏世界。这个游戏世界有自己的逻辑与世界观,在游戏和现实世界来回穿行,揉为一体。
五、情节非常吸引人。两千章从头至尾笔力均匀。被背叛的高手从头做起虐完所有人最后重回荣耀顶峰的故事,复仇雪耻(虽然男主角并不这么认为)的母题永恒不变地吸引人。
读来义愤填膺黯然伤神目瞪口呆哑然失笑热血沸腾热泪盈眶大话过瘾欲罢不能。
唉,写的好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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