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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间六人合住的大学女生宿舍,充满年轻的温柔与芳香。玉翎和阿施是上下铺。眼看着身边一幕幕爱情的悲剧、喜剧、闹剧,四年之内接连不断地开场落幕,她们两个人自然也没闲着。
阿施不仅长相出众,个性也活泼率性,网球、滑冰、跳舞……简直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她的小脑袋瓜子又格外好用,人家那些刚及格的作业答卷,她拿来抄抄,偏偏能够抄出个优等,所以尽管一天到晚吃喝玩乐,她照样连年是全年级的女状元。
那时校园里总有传言,说阿施冷眼倨傲,目中无人。其实这里面颇有些误会,她真不是那种仗着有几分姿色就敢胡作非为的人。只是立志“先成名成家,后谈婚论嫁”,芳心如铁,岿然不动。
玉翎自己呢,虽然比不上阿施的盛况,也着实热闹过一阵子,各式版本的“好逑传”接二连三地上演。不过,那些来来往往的男生们,没有人能和程雳比。那人聪明得不像话,博闻强记,学什么像什么。而且,他有怎样的一双眼睛啊!
程雳和她们同年级,是医学院的学生。那年两院中秋联谊,晚会上程雳和他的同学表演小品。他头上戴着一顶废报纸糊的高帽子,手里持一把竹片削成的短剑,动作俏皮,言语滑稽,同学们个个被逗得捧腹大笑。
等他表演完了坐下来,玉翎在人堆里遭遇到他的目光。映着圆满的月光和熊熊的篝火,那双眼睛里跳动的炽热和深情,将玉翎混沌初开的感情闪电般刺破。
一见而钟情,再见而倾心,程雳说,沈玉翎是他见过的“最有才华”的女子。因为她几乎能把《红楼梦》前八十回背下来,闲来无事,读欧·亨利的原文短篇小说。
那个美丽的江畔夏日,黄昏漫天的彩霞里,程雳把手放在玉翎头顶上:“这是天灵盖,又叫囟门,婴儿出生以后要长到周岁,这里才能闭合。”
“嗯,”她坐在他对面,傻傻地点头。
“我要从这里灌进去一句话,”他的脸颊涨得通红,死死盯着她,停顿良久,然后一字一顿地说:“我、爱、你。”
那一刻,玉翎的整颗心都熔化在他的目光里。唉,程雳那个人,真的天纵聪明,有本事把一场恋爱谈得银河倒泻,沧海盆倾。
昨夜,又梦见他了,梦见和他相逢在西雅图。玉翎从来没去过西雅图,可梦境就这么不讲道理也没有逻辑。他什么时候出现,出现在哪里,由不得她作主。
梦里是夏夜,昏黄的路灯在头顶模糊地亮著。他一手撑著墙,微笑著听她滔滔不绝地说着什么。他们的距离那么近,玉翎甚至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他的呼吸。
她在梦里歪著头问他:“明天我们一起去,好不好嘛?”语气里有三分央求,三分撒赖,剩下的便是任性的要挟。
沈玉翎和程雳同年,却比他早出生几个月。因此从一开始,“任性”就只是程雳的专利。她不行,她要懂事,要稳重,要宽容,要想方设法撑起程雳那颗在过份的自信与自卑之间,摇摇摆摆的少年心。
十几年之后的梦里,自己居然对着程雳任性起来了,玉翎失笑。他会怎么应付自己的任性呢?——可惜,还没有听到他的回答,梦就醒了。
玉翎的手肘搁在方向盘上,撑着下巴,整个人陷在回忆里,前方首尾相接的车阵,在视线里变得有些迷离。
另一条车道上,距离玉翎的小丰田车不远,有一辆银底深灰色的奔驰S600。拥着黑貂皮大衣的女人坐在前座,满脸不耐烦地数落:“Jason 刘!你看看你看看!这哪里还配称作高速公路,直接改叫停车场得了!”
她说的是英文。开车的Jason西装革履,回答的语气淡然平静,也用英文,带着明显的新加坡口音:“进出纽约市的要道嘛,高峰时间,天天都这样。”
女人似乎等着他这句话,立刻接上话茬:“明明知道会是这样,早几分钟晚几分钟出门有多大区别?!”
今天下午几点出发,是早说好的。Jason准时从公司开车回去接她,她却稳稳坐在梳妆台前半天不动。他等得有点儿着急,难免要催几句,她当时就堵着一口气在胸口的了,此刻终于找到由头爆发出来。
他耐着性子,再次解释:“这种场合,迟到总是不礼貌。”
“哦,我不知道这种场合重要吗?你看看!”她压一下毛茸茸的大衣领子。“我今天的耳环和项链都不配套!”
“都是珍珠,不配套也没关系,差不多就行了。”
“差不多、差不多!你这一辈子,什么事情都只要一个差不多,难怪一辈子没出息!”她的声音愈发尖利,一双丹凤三角眼瞪得滚圆。“今天晚上都是些场面上的人,我连一套完整的首饰都戴不出来,像什么样子!”
Jason心知此时不论说什么、怎么说都是错,干脆不搭腔,只专心开车。
年近花甲,近三十年的婚姻生活里,除了把儿女培养成人之外,练就这一套“充耳不闻”的本领可算得他最大的成就。他这位太太,刘林锦凤女士,曾经是香港食品杂货行业老字号林家的四小姐,从小骄横跋扈惯了。他没本事去改变她,只能装聋作哑。
“……当初看中你,我家里人说门不当户不对,怎么苦口婆心地劝来着?我偏偏一句也听不进去。现在才明白,他们真有先见之明,小家子出来的人就是上不得大台盘!……”
三十多年前,林四小姐独自拎起行李箱到纽约来读书,是和家里赌气的一次出走。可她从小娇生惯养,独立生活谈何容易!租房子得签合同、汽车得定期换机油、炒新鲜肉要先腌过……她哪里懂得?幸亏一下飞机就认识了Jason这个老实巴交的学长,对她有求必应。
留学生在异邦守望相助,乃是优良传统。Jason向来不介意与人为善,自然也不介意给林锦凤帮忙。等到周围的同学们都把他们当成一对情侣,林锦凤并不否认。因为细数身边围绕着的各色人等,若论踏实勤力,老实听话,且具备发展潜力,Jason绝对要拔头筹。于是她干脆主动发起攻势,得寸进尺,攻城掠地。Jason一介情场新兵,对锦凤的凌厉攻势既无招架之力,又自忖年纪老大不小,“差不多”该考虑终身大事了,于是顺水推舟,向林锦凤缴械归降。
刘家鼎和林锦凤一开始谈婚论嫁,颇遇到一些阻力,就是锦凤说的,她家里曾经激烈反对。他们希望这个女儿能和势均力敌的人家联姻,为壮大家族的商业集团贡献她的一份力量。林四小姐认为“联姻”无异于把自己当货物,哪里肯同意?家里的阻力越大,她越是不屈不挠,倔强坚持。先在纽约和Jason住到一起,怀了孕,再挺着大肚子返回香港,用既成事实逼迫她父母不得不让步。
成婚之后,锦凤虽然冠了刘家的姓,Jason的身份却立刻从顶门立户的刘家长子,变成了财雄势大的林家的女婿。从那时起,他的人生目标就是努力摆脱林家的控制吧?堂堂七尺丈夫,怎么甘心时时被人瞧不起,事事任人摆布?而且还是被太太的娘家摆布?!
问题是,凭他当年一个普普通通的留学生,之所以能够迅速在美国站稳脚跟,吃、穿、住、行都没发过愁,与林家的提携之功是分不开的。他这点不甘心非但不能说,也不能流露,否则便成了忘恩负义、过河拆桥、不识好歹。
“那个Cindy也是,一天到晚魂不守舍,懒得要死!上星期交代她的事情到现在还没结果。还真是物以类聚,你用的这些人都和你一样,没一个中用……”身旁尖利的声音还在继续。
Cindy是Jason的秘书。林锦凤数落到他公司的员工了。唉,人生不如意事何其多。Jason抿了一下嘴唇,依然沉默,把头转向车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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