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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原第五十二章)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
既得其母复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
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
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
见小曰明,守柔曰强。
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谓习常。
释译:天下之事皆有缘起,这个缘起就是万物之母“因”,只要明白因就能知其果,既然知道了果,也要谨记因(众生畏果,菩萨畏因),明了因果关系就不会失败。不起“因”,不增“缘”,则无事可扰乱,造因,因缘四起,即使神仙来了也救不了。“明”察秋毫,“强”至无形,因果相应就会生发出智慧而用智慧之光处理因果之事缘,就会活得明明白白。因果之律为宇宙之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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