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字写的难看,所以一直不敢用好笔。“好马配好鞍,好车配风帆”,我知道我不配。但钢笔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可以在不经意间体现一个人的品味和品位。就像手表。为了激励自己的千字文大业,我还是决定买一支。在喜欢的事情上花点钱,是我总结的能让自己坚持做一件事的小窍门。
钢笔和金丝边眼镜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气质,是我从一个叔叔身上看到的。少年混混,被家人送进部队。复原后,托关系当了刑警,干了几年,替领导顶罪蹲了八年。出来后,随领导到广东发展,桑拿起家,跋扈一时。后回老家成了企业家。看到他在办公桌签名的样子,不禁想到虚怀若谷、淡泊名利这样的书法作品,想到了蒋天生变成陈道明。
想到即将成为陈道明一样的男人,药效便开始发挥作用。Parker 51已经烂大街、LAMY Safari太小孩气、Pelikan的顺滑是优点也是缺点……最后我决定EF尖的Montblanc 149是最值得买的。于是,带着信用卡头也不回的到家乐福刷了一支英雄616。
是的,人就是在不断地否定过去中走向成熟。逼格,到了王者段位就是,谁脱掉更多的虚伪和虚荣。
几年的一次聚会。一个富二代朋友,穿的用的都是我们梦寐以求又买不起的,所以我觉得他用老头的钱来炫耀太无耻。散伙后,走在路上,他轰着新换的保时捷要送我一路时。我刻薄地拒绝了,1路公交就在前边,别把你车坐坏了。看他扫兴离开的样子,我满足极了,觉得自己很孤傲,好像连个头都长了一些。
其实,如果是我亲哥,我可能会天天让他接我、借我!就像经常说别人艳俗的人,往往自己都会有一两件小家子气的奢侈品。
还有一个朋友,上学时只穿过校服,平头,学习认真,为人低调。去过一次他家。普通的居民楼里不大的屋子,都是很旧的家具,却整洁的让人不自在。后知道他妈妈家上几代曾显赫一时,因政治风波而被打倒,后立下了类似“真爱生命,远离政治”的遗训。他谦恭有礼、自强自信的样子,大家都很喜欢,但有种拒人千里的气质,所以貌似没什么要好的朋友。
对于一个自命不凡的我,这种求而不得的气质,简直是碾压得喘不过气。讨厌他,又没有理由;喜欢他,又靠近不得。
对于大多数人的仇官仇富,大概就是说,如果我不讨厌那个叔叔,因为可能有朝一日说不准会沾到他的光。如果我不喜欢那两个朋友,因为和他们在一起,我被比的一无是处而自卑。
林鸟与雄鹰比是不自量力,雄鹰与林鸟比是自降身段,但谁又比谁更厉害呢?人难能免俗,但是现在,如果钢笔是必需品,那英雄616就够了。无财曰贫,无路曰穷。安贫乐道,独善其身。
陶哥说,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为。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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