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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在律所Day22:会见,要哭的咨询人,拿到实习证及晚训

小陈在律所Day22:会见,要哭的咨询人,拿到实习证及晚训

作者: 小陈在律所 | 来源:发表于2022-04-28 07:16 被阅读0次

    咨询人在陈述的过程中一直反复强调他们不懂,都是打工的,在被告知最后预判的结果时,作为被告的咨询人眼睛逐渐泛红,拿着案件材料的手在颤抖,半天装不进原来装资料的袋子里,出洽谈室时还忘记了孩子粉色的书包。

    -1-

    上午到办公室后审核完昨天提交的实习申请材料,核对无异议之后继续到前台进行值班。

    原本预计上午会有上门的接待,结果来了昨天没有按时赴约的当事人。

    其实昨天有对ta进行约见,但ta因别的原因没能按时赴约,原本我以为ta已经放弃法律援助,另行找代理人准备二审。

    结果今早接到了ta抵达律所,确认我是否在所的电话,在确认我在所后,ta说马上从楼下上来找我。

    与O律沟通细节后,开始了我们的第二次会见。

    当事人是之前法援的被告人,记得第一次与O律共同会见时还是我实习的第十三天,那也是一个上午,天气也相差不大。

    ta仍然穿着老式的凉拖鞋,着装跟上次也相差不多,以深色为主,只是衣着比上次显得干净许多。

    照例做着”会见笔录“:抬头、时间、地点、被会见人、接待律师、案由,然后开始以问答的形式记录。

    可能是有了上次的经验和回去之后的思考,今天在做问答的时候,当事人显得比较自然,说话也比较有逻辑性,但并没有提供新的证据,还是第一次会见时的情况。

    在进行风险告知,得到明确委托后,向我请辞,并且不停地拜托我,希望能尽最大的力量去帮忙争取刑期和罚金的减免。

    看着ta离开的背影,我突然想到ta说他的两个孩子,一个4岁,一个17岁,自己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如今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也因自己犯下的罪过而得到应有的惩罚。

    ta还说自己曾经也是一个共产党员,因一时糊涂犯下罪过,现在已经离开组织,只希望能从头开始,真诚悔过,更好地服务人民。

    但我想,在抱有侥幸心理的那一刻,ta就与之前的理想抱负背道而驰。

    律协标志

    -2-

    会见完,从洽谈室出来,Y姐告诉我可以到律协领取实习证书了,其他的小伙伴儿都已经在去领取的路上。

    看着距离十二点还有些时间,到工位拿上证件下楼打车就去了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刚好在楼下遇到已经去领取的小伙伴儿,于是一同上了电梯,前往律协的办公室。

    在电梯里Y姐告知律协下班的时间是中午十一点半,看着手机上显示的十一点二十八陷入沉思,与小伙伴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最后一分钟踏入了律协的办公室,还好工作人员还在。

    工作人员很nice,当场就帮我们办理好了实习证书,在此给工作人员点赞。

    当然也有可能是Y姐的原因,她与律协的工作人员对接,让律协的工作人员等我们一会儿。

    看着手上这个蓝色的小本子,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因为之前对申请实习的相关时间有做过了解,昨天才提交的材料,想着大概五一后能拿到。

    结果昨天下午四点多提交的材料,今天上午十一点就通知去领取。

    把证书发在考友群里,他们都觉得快得“起飞”。

    想想25号领到资格证,26号申请实习证,27号就拿到了实习证,这真是贵州速度!

    之后自己终于可以跟着执业律师做相关的案件,正式获得我对案件全流程参与的资格。

    (我的实习证)

    -3-

    下午照例坐在前台值班,三点多时来了几个上门咨询的咨询人,看他们抱着材料进门时,我以为他们已经与律所的律师有了预约,实际询问才知道,他们是上门咨询,随即我到办公区找M律进行了接待,我作旁听记录。

    这是一个饲养动物致害的侵权责任纠纷:

    2017年,咨询人邻居为抄近路回家,直接从咨询人家旁边翻跃过去,受到咨询人父亲养的狗惊吓摔倒,导致骨折,随即咨询人出于寨邻的朴素义务,为对方支付医疗费,并在村委会的调解下达成协议,咨询人还需对对方后续的治疗负责。在2021年对方做完钢钉的拆除手术后,进行司法鉴定伤残十级,随即起诉了咨询人,要求十多万的赔偿。

    在一审阶段,咨询人并未请律师进行代理,而是自己出庭答辩,而对方申请法律援助,有代理人辅助,以之前调解的协议为证据,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

    在二审阶段也仅仅只是请律师撰写了上诉状,而未实际参与答辩,在昨天突然收到电子送达的二审判决书,看到仍是维持原判,仍需要在十日内支付赔偿价款,不知所措。

    于是咨询人通过朋友介绍上门到所进行咨询。

    但经过M律查看资料、听取咨询人意见之后,判断申请再审,再审通过的几率很小,因为所有的证据对咨询人都非常的不利,现在可以算是无力回天的地步。

    咨询人说还有材料希望M律能过目,但在车上,希望能给一点时间去拿,M律准许了,但拿上来的材料M律看过后,发现也没什么实际的作用。

    咨询人在陈述的过程中一直反复强调他们不懂,都是打工的,在被告知最后预判的结果时,作为被告的咨询人眼睛逐渐泛红,拿着案件材料的手在颤抖,半天装不进原来装资料的袋子里,出洽谈室时还忘记了孩子粉色的书包。

    但二审已下判决,根据我国的二审终审制,基本上不可能有反转了。

    在此,也只能祝他好运。

    (晚餐)

    -4-

    晚上吃完饭后刷着手机等20点的到来,今晚是之前律协发布文件中6节系列课程中的第4节,专门对律师的服务本质进行了讲解。

    其实课程分为很多部分,我个人仅仅对”律师的推广“部分有着强烈兴趣,因为这可能是未来案源的来源之一。

    吴律关于律师的推广说了很多干货。

    首先是律师价值的三种体现,分别为劳动价值、社交价值、品牌价值。

    支持价值因素上升的核心支柱是技能与推广。

    律师在提供的产品(包括法律知识、应对方案、辩护技巧、律师自己、法律服务全过程等)上,还需要去思考客户为何会选择律师提供的产品。

    我们都知道,当我们需要一个东西的时候,我们才会去寻找这个东西,因为这个东西目前能满足我们的需求。

    那推广的核心就是不断地去触及这部分有需求的人,为他们去提供他们想要的需求。

    律师推广的市场划分又分为熟人市场与生人市场,推广方式又分为被动式、主动式,说的是大类别。

    那小类别就是具体去实现的途径,例如搜索引擎推广、微博、论坛、软文、问答等等途径。

    其中的一部分跟自己此前思考的一部分有些许重合,也是之后准备去试着行走的一条路,在今晚得到了肯定与可能性验证,可能性验证在于讲课的吴律已经实操成功了。

    但他也说了,做不难,坚持下去才难。

    实习第22天,结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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