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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错误——读《经济解释》(八)

四种错误——读《经济解释》(八)

作者: 刘东利2020 | 来源:发表于2020-11-25 06:12 被阅读0次

    除了套套逻辑以外,作者还提到了四种情况,会使得一个理论免于被事实推翻——但是,这四种都是错误的方向,其中前两者是说定义的问题:

    概念或分析模糊不清,不可能清楚地错,所以不可能清楚的被事实推翻。

    没有意义(meaningless),并非空洞(不像套套逻辑),并非模糊不清,而是因为言论互相矛盾,在逻辑上前言不对后语(inconsistent),使人不知所指,无法知道所说的是什么,因而变得没有意义了。

    后两者说的是有关于事实的条件:

    其一是用以验证的现象,并非事实;其二是被推断会发生的现象没有限制。

    为什么要反复强调用于验证的现象必须是事实呢?因为在推断的过程中必须要得到:

    倘若“甲“”发生,“乙”会跟着发生——而“甲”与“乙”皆是可以观察到的事实。

    问题是,正如前文所述,事实不能解释事实。“甲”的发生不能解释“乙”的发生。

    所以,另一方面,有解释力的理论往往起于抽象的思想,以某些非事实的假设入手,然后经过逻辑的推理,引申出可以被验证的含义。

    这里其实就是实验设计的巧妙之处了:如果不能人工设计最巧妙的实验,使其在现实中发生,那么就通过思想实验或者是等待现实世界中最严苛的自然实验,来去检查假设的可信性。

    这里从经济学来看,作者还举了需求定律的验证方式:

    假若需求定律是对的话,那么依照逻辑推理,在某一种可以观察到的情况下,“甲”的发生会导致“乙”的发生,而“甲”与“乙”都是可以被观察到的事实(这就是本身不可以被验证的需求定律所推出来的可以被验证的含意)。假若“乙”的不发生却有“甲”的发生,那么需求定律就大有问题——或需要附加其他情况,或算是被事实推翻了。假若“非乙”就一定“非甲”,需求定律没有被推翻,可以看为解释了“甲”与“乙”的规律。

    说起来有点绕,其实也就是上一章节提到的逻辑论证思路。

    那么对于限制条件也就是验证条件,作者又提到了:

    上述的附加的情况可多可少,千变万化。在科学方法上附加的情况叫做验证条件(test conditions),经济学称局限条件(constraints)。

    不管他叫什么吧,最主要的是为了设计出:

    - 能体验出因果逻辑性,

    - 让想要推断的逻辑链条,没有其他的因果关系,

    - 或者说排除了其他的因果箭头

    所谓的说服力、解释力是能得到清晰的、可信的因果关系,或者说 causal diagram,因果图。下面的论述讲的是第四种情况,稍显啰嗦,但其实还是说的这个道理:

    抽象的理论,本身不能被事实验证。抽象的理论要有解释力,必须有可以被事实验证的一个或多个含意。可验证的含义要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而含义中的附加条件及现象的推断可以很多,而又可以用肯定的语字或不肯定的或字来联系,但不可以是无限的,当然,肯定的与比,不肯定的或强,有较大的解释力,而抽象的推理及验证的含义越简单就越有说服力,现在的科学家可以把很复杂的事情简化的令人折服。

    我猜测这里的“含意”指的是对应的单词是:

    implication: something that is inferred (deduced or entailed or implied)

    说到科学方法论及对应的试验检验,我想到有两个极致的例子,一个正例,一个反例:

    - 通过日食去检验光的偏移,进而验证相对论;

    - 孟德尔的豌豆实验是个反例了,大部分人的理解是,通过豌豆实验证明了xy染色体的存在。但实际上试验数据太过于吻合,反而不够真实——所以R. A. Fisher推断,他实际上被自己的工人给骗了,具体的验证可以看Freedman的统计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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