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去哪里我都喜欢走路去,11月的深圳,夜晚很凉爽,有清风明月相伴,让人感觉很舒服。
走新路,一路的风景对你来说很新鲜,你会觉得有趣,走起来也很有劲。
走过几次之后,新鲜感就会消失,坚持走,或者试试走其它的路线。
我很喜欢立新湖,空气很好,可是我自己不会开车,走路又觉得远,所以只去过几次。
现在走一个小时就能去的地方,我觉得都不算远。
走路让我专注于脚下,踏实的走好每一步。
越想快点到达,就会觉得路还有好远,越不想走。
原来我想去的地方,靠自己就可以到达,不用依靠任何的工具。
现在,我们很容易就能到达想去的地方,可是也少了很多的乐趣。
走路去一个地方,和开车去给你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走路,不可以偷一点懒,少一步,你之前的九十九步的努力,都会白费。
当你坚持不懈,终于走到了目的地,你会有一种成就感,你战胜了遇到的困难。
因为走了很远的路,费了好一番功夫,眼前看到的风景,原来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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