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女儿讲书之四《区块链与通证》(杨昂然 黄乐军)
每天吃过晚饭,我必带两个孩子去公园玩。儿子和他的小伙伴们舞枪弄剑,我和女儿在公园四周散步。我一直认为读书使人进步。我除了读书,还每周听樊登读书。上次看了一个数据,樊登读书会的会员超过了两千万。樊登靠一个人的力量,就远远超过了号称一千多万的简书会员。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樊登读书会,说明了一个问题:我们都太需要读书了。女儿也读书,但都是一些浅阅读,我突发奇想:何不乘着这个暑假,每天给女儿讲一本自己读过的书呢!
本节跳过了区块链治理概念,这个专业性强,并与简书联系不大,我们从前面知道简书只是Foutain的一个应用层。这节内容主要说一下通证时代的法律挑战。
通证(虚拟货币)具有以下特征:去中心化(第一节中已经解释)、匿名性(加密虚拟货币一般无法查找和追踪交易者的真实信息)、开源透明性(可被所有人审阅)。
但是虚拟货币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货币。法定货币是通过国家授权和法律认可的,是国家发行的货币,具有法律强制的流通力。但是虚拟货币不具备这个功能。因此,虚拟货币没有法偿性。在中国,人民币是唯一的法偿性货币,也就是说,凡是在中国境内的一切公私债务,均以人民币进行支付,任何债权人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哇哇哇哇……请允许我哭一会儿。写了一大清早的居然没有保存。今天乒乓球比赛有一场恶战,没有精力再写了,今天只写这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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